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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给古城区户外广告设"禁区" 高度不超过3米

 11月1日,扬州市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市区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首次对该市古城区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的设置进行了规范。该市拟规定,古建筑、仿古建筑物及人字形建筑物顶部禁止设置户外广告。古城区范围内,除大型购物中心外不得设置LED显示屏广告,不得设置布幔、道旗、拱门、气球等临时性商业广告,工地围挡广告高度不得超过3米。不得在建筑物屋顶设置店招标牌或设置竖式店招。店招牌不得遮挡建筑物传统屋檐、挂落、花格、栏杆等装饰细部。 (张 晨)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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