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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长:精确发力让简政放权在新沂落地生根

 

精确发力让简政放权在新沂落地生根
王成长(中共新沂市委副书记、市长)
 


  简政放权是本届政府开门的第一件大事,为让这一顶层设计在我市落地生根,我们立足新沂实际,做出了一系列探索和尝试,一个方案一个方案有序推出,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跟进解决,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扎实推进,形成上下联动、主动作为的良好局面,给企业和百姓带来了切实便利,激发了社会的创新活力,简约、阳光、便民、高效的政府治理新体系正在我市形成。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确发力,推出有特色的创新举措,做出成功案例,形成改革品牌。我们始终坚持突出关键善作为,一一对应全面落实国家、省和徐州市简政放权各项决策部署,先行先试,勇于实践。一是下出了简政放权“先手棋”。出台了《新沂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6个配套文件。在徐州市率先编制6张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保留行政许可78项,减幅达83.1%,实现“目录之外无审批”;政府行政权力清单确定全市部门行政权力4878项,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排定负面投资事项229项,实现“法无禁止皆可为”;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将专项资金分为8大类共24项,实现专项基金规范收取、高效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20个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共64项,实现“清单之外无收费”;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确定33个部门责任清单事项403条,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二是打出了放管结合“组合拳”。将工作重心从“重审批、轻监管”向“审批、监管齐头并重”转变,拟定了《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以发改经济委、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安监局等7家单位为重点,整合全市所有行政执法力量,分别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和服务承诺,监管体系初步建立。三是书写了优化服务“大文章”。涉建项目全面实施“四个一”工程(一窗口受理、一车子踏勘、一票制收费、一枚章审批), “四个一”流程再造案例今年2月被省编办评为全省简政放权优秀典型案例。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减少到43项,实现“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放宽新沂名称使用和对电子商务、文化产业等市场主体住所限制,允许使用住宅作为企业住所登记,企业可以“一址多照”,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整合镇级现有行政管理和服务资源,完善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和服务功能,在17个镇(街道)全部建成便民服务中心。四是交出了职能转变“新答卷”。建立完善源头化管理机制,成立6个专项委员会,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民主决策,相关事项依据会议纪要办理,以集体决策代替个人决定,以会议纪要代替领导签字,使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透明。创新推进“互联网+简政放权”,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效能监察等于一体的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网络化审批、智能化服务、数字化管理”,打造“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新平台。

  突出责任主体,完善推进机制,让顶层设计落到实处。简政放权涉及多方权力和利益再调整再分配,阻力之大可想而知,我们创新推进机制,合力推进改革方案落地的良好态势向纵深发展。一是按照“六个明确”标准,编排重点项目。将改革任务分解为十大类48个重点工作项目,做到改革内容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序时进度明确、责任市领导明确、第一责任单位明确、直接责任单位明确。要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把牵头负责的项目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抓、负总责。同时,及时修订完善《新沂市科学发展绩效考核办法》,将工作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与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切身利益挂钩。二是建立“三个倒逼”机制,强力推进落实。建立“责任倒逼”机制,对48个重点工作项目实现目标责任管理,每个项目的责任市领导只明确1人、第一责任单位只明确1个,并充分赋予他们统筹抓落实的职责和权限。市政府在调度各个重点工作项目完成情况时,原则上只调度未达序时项目的分管市领导和第一责任单位,年度考核原则上只考核各项目的第一责任单位,倒逼各位责任市领导和第一责任单位敢于动真碰硬,敢于触及矛盾,敢抓敢管棘手问题。建立“进度倒逼”机制,明确要求至少以季度为单位,尽量细化到月,同时要求各位分管市领导至少要以“月”为单位进行调度推进,以“季度”为单位组织回头看;各项目第一责任单位要以“周”为单位进行调度推进,以“月”为单位组织回头看。建立“程序倒逼”机制,要求各个项目第一责任单位对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填写《市政府重点工作存在困难和问题报告表》,并通过政府OA系统向分管市领导汇报,由分管市领导协调解决;分管市领导协调解决不了的,要在第一时间通过OA系统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协调解决。对有困难和问题而不及时抄报和协调解决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三是加强“双向监督”,确保改革实效。对重点工作项目完成情况,通过体制内和体制外两个渠道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双向监督”。加强体制内监督,即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按时间节点,定期对重点工作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专题督查。对组织实施不力、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单位和部门,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通报批评。对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年初“两会”上进行质询和批评。加强体制外监督,即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监督。明确提出市委市政府督查室4个重要时间节点的专题督查通报,不需要报领导审批,直接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电视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聚焦难点热点,勇于创新实践,探索建立容错免责、科学考核、统筹推进新机制。我们深感在简政放权过程中,基层执行力和创新力显得比任何时候都重要,如果执行力和创新力不强,简政放权就不能真正落地生根。为此,面对新的形势必须勇于探索和大胆尝试:一是健全完善改革容错免责机制。要尽快健全完善简政放权改革容错免责机制,把领导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探索实践中的偏差和明令禁止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推动发展中的过失和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敢想敢干的自觉、敢破敢立的境界、敢做敢当的胆识,让敢于担当者打消顾虑、轻装上阵、大胆突破。二是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考核机制。将简政放权工作的推进情况纳入地方领导干部的科学发展考核范畴,合理设定考核指标和参评人员,更好地支持和保护地方简政放权的主要实践者、推进者。三是健全完善改革统筹推进机制。简政放权需要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统筹予以推进。但在实践中,由于派驻地方的上级垂直管理部门在管理上的特殊性(业务上受上级指导,在灵活运用政策上缺乏自由度),在落实地方政府简政放权措施时,常常处于两难境地(地方政府推进力度较大,但其上级部门有时放权不彻底)。因此,要突出抓落实导向,健全完善上下贯通、条块结合的统筹推进机制,在制度层面对地方政府特别是对垂直管理部门提出抓落实的具体要求和操作规范,把简政放权改革情况纳入上级对地方政府和垂直管理部门科学发展考核范畴,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特别是垂直管理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改革的积极性。

  习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县一级要做什么事,能做什么事,要不等待、不观望,敢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主动作为。”我们将以习总书记讲话精神为指引,创新思维、积极作为,以更加扎实的举措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各项改革落地,努力为全国县级简政放权工作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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