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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套餐”变“旅游套钱” 已被全国叫停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9月6日讯(记者 裴小阁 叶玮)8月31日,北京晨报、北京商报、中国消费者报等媒体报道了位于北京呼家楼京广中心的北京青扬五洲旅行社突然关张的消息,并且原办公地点正在进行施工改造。京广中心物业管理处的公告显示,北京青扬国际旅行社已于2017年8月28日,因合同违约被京广中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该房屋物业已另行出租。据不完全统计,青扬五洲“失联”涉及维权游客人数在数百至千人左右。

据了解,青扬五洲推出的套餐预付款产品属于旅游金融范畴,旅行社收款后进行投资盈利,再返还消费者部分款项。这种旅游模式对资金使用的容错率较低,一旦运作上稍有不慎,资金链就可能断裂。有观点认为,旅游金融目前还处于发展阶段,而且相关监管规定模糊,高收益的背后同样也存在着高风险。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员刘艳表示,旅游套餐,看起来很美。当前部分旅行社打着既能旅游又能省钱和赚钱的旗号吸引消费者,生意兴隆的背后,不仅反映出部分消费者对旅游套餐类产品“物美价廉”的占便宜心态,更是有消费者冲着后期既能省钱旅游还能获得投资回报的贪婪心态。这正是个别不具备任何金融业务资质的旅游企业能够屡屡得手的直接原因,游离在诈骗边缘的高押金模式的旅游套餐类产品不仅不能带给消费者高品质的出游体验,反而会带给消费者噩梦般的讨债之旅。

由旅游套餐随后延伸出来的旅游金融必须建立在强监管的背景下,如果有消费者对旅游金融感兴趣,应该对接更加专业的金融机构进行咨询,例如银行,而不是只听旅行社的一面之词,涉及金融类的产品,需要树立“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理念。刘艳最后表示,旅游套餐,在贪婪的驱使下正在转变成“旅游套钱”,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学会对高回报说不,自律才是消费的前提。

8月31日,北京市旅游委发布关于禁止销售旅游套餐类产品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旅行社及分社、旅行社网点、旅游网站,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得捆绑销售两条线路以上的旅游套餐产品,不得一次性向游客收取两条线路(含)以上的旅游款,包括出境游及国内游。旅行社、旅游者实行每走一条线路、每发一个团“即时结清”的收款、付款方式。旅行社不得以“买一赠多”“交押金送旅游”等方式变相从事不合理低价游。

在出境游业务中,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规范出境游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各组团社收取出境游保证金,必须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不得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直接收取,不得要求旅游者将出境游保证金直接存入旅行社工作人员提供的个人账号。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旅游局日前印发了《关于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通知》,对各地旅游主管部门履职、旅行社规范经营提出了要求,倡导游客理性消费,共同抵制不法经营行为、防范市场风险。

《通知》要求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规范旅行社经营,一是严控经营旅游套餐产品带来的市场风险。禁止旅行社一次性收取两条及两条以上旅游线路(即两个及以上包价旅游产品)的旅游费用。二是严查收取出境游保证金中的违规行为。出境社收取出境游保证金,必须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不得以现金或现金转账方式直接收取保证金,不得要求游客将出境游保证金直接存入旅行社的企业账户或其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更不得将收取的出境游保证金挪作他用。三是严厉打击预付卡违规经营行为。全面排查旅行社单用途预付卡发行及履约情况,严禁擅自将单用途预付卡转为多用途预付卡。同时,《通知》强调,各地旅游主管部门发现旅行社存在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发现旅行社存在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将相关情况和线索通报、移送金融主管部门、公安机关。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旅游主管部门、旅行社和游客是构成旅游市场的核心要素,分别承担着监管主体、市场主体和消费主体的责任和义务,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秩序综合监管,旅行社要规范经营,游客要理性消费,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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