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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展惩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山东省检察院日前出台《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方案》,要求自今年8月至2017年7月,在山东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围绕中央关于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和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发生在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和扶贫开发中的职务犯罪力度,保障涉农惠民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群众,推动农村基层组织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

 
  该省检察院要求,在专项工作中,要将涉农和扶贫职能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会计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专项工作的查办重点。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对查办的典型案件深刻剖析,深入研究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特点规律,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农村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有关业务部门与派驻检察室的工作对接,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植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了解农村基层情况的优势,紧紧依托派驻检察室,深入农村基层、深入农户家中、深入田间地头,扎实开展专项工作,注意从办案、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中发现和挖掘涉农及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线索。
 
  据悉,为配合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该省检察院还要求同步组织开展“法治照亮农村,廉洁促进和谐”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活动,围绕惠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深入开展预防调查,积极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预防对策建议,推动涉农制度机制完善和创新。
 
  (原标题:让专项资金真正惠及群众 山东:开展惩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责任编辑: 董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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