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本网资讯 > 正文

卫计委称单独二胎政策尚在研究 需做详尽研判

中广网北京8月3日消息(记者冯会玲)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继2011年11月河南省放开“双独可生二胎”政策以来,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已经全部实行了这一政策,也就是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在实际中,有不少家庭父母双方只有一方是独生子女,而这部分家庭的很多人都希望能够享受到政策红利,呼吁单独家庭也能获准生二胎。

昨天有媒体报道,“单独二胎”政策有望重启,如果进展顺利,将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试行。消息一出让很多单独家庭兴奋不已。事实果真如此吗?昨天晚间,国家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发布了一份声明,对媒体报道作出了回应。

近日,媒体关注我国生育政策有关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在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占有量较少,环境容量不足,发展不平衡,仍然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将长期存在。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

完善生育政策”是新组建的国家卫生计生委的一项重要职责。完善生育政策既要考虑维持我国的低生育水平,又要考虑群众的生育意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等诸多因素。因此,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慎重稳妥、统筹协调的原则,我委正在组织调研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的关系,研究提出完善政策的思路和方案。

这一段回应听起来似乎有些模糊,不过我们总结一下中心意思,那就是这个政策现在还不成熟,具体的方案还要仔细研究,那么关于“单独二胎”的政策有哪些探讨?一旦放开会对整个社会产生哪些影响?

2010年1月6日,原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的《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思路(征求意见稿)》曾经提到要“稳妥开展实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政策试点工作。”

2011年7月,原国家人口计生委的年中会议曾透露:在自愿原则下,可选择一些试点省份进行“单独二胎”试点。但试点工作至今并没有开展。

有媒体援引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教授的话说,“‘单独二胎’政策在重启,但具体的实施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对于这一报道,翟振武教授在接受中国之声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并没有表达过这样的意思,因为他无从知道这一政策是否重启以及何时重启。

翟振武:我怎么知道是确实是在重启呢?这个事就不像我的这个身份讲的,我们也不知道是重启还是不启了,重启的事是政府的行为。

以独生子女政策为核心内容的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严格推行,之后又有一些微调,比如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部分省份农村地区实施第一个孩子为女孩,可生育第二个孩子等政策。

对于是否要推行单独二胎这一政策,中国卫生法学会郑雪倩理事说,业界一直存在两种观点:

郑雪倩:一种认为咱们现在就业也特别困难,另一种认为老龄化比较严重,全国的失独家庭也有不少。另一个角度看,老龄化社会以后,只有一个孩子的话,孩子去世以后老人没有人照顾,各有各的道理。

翟振武说,如果将来考虑实施单独二胎政策,他认为应该分省、分批进行实施。

翟振武:我觉的这个一下全面放开生二胎对整个人口的结构冲击影响都会非常大。我自己觉得逐步地完善政策,不会一下子突然取消掉政策。这个我觉得不对的,所以逐步地、分批的。

郑雪倩说,她也赞成在个别省份进行试点,但前提是一定要做好详尽的研判。

郑雪倩:它能够增大多少的量,而且应该有个预测:它将来这些,二胎成长起来对国家整体的,比如就业等各方面的压力会有多大,可能会给社会带来怎样的状况?我想可能还是需要做一个很好的分析和规划。

(中国广播网)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管理员
扫描关注黄淮网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本文地址:http://www.86hh.com/news/yaowen/2013-08-03/24408.html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文章关键词:
关于我们(About Us) | 工作人员查询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加盟代理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Copyright © 2009 - 2019 黄淮网(WWW.86H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6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都大厦4层     联系电话:0516-85752568     客服QQ:541440872     投稿邮箱: ZGJSXZ@sina.com
黄淮网法律顾问:江苏淮海明镜律师事务所 田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