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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销售电价明年1月1日起下调

 人民网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杜燕飞)国家发改委今日发布通知称,根据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将于2016年1月1日起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约3分钱(含税,下同),降低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约3分钱。

同时,将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提高到每千瓦时1.9分钱。

发改委表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验收合格并符合超低排放限值要求的燃煤发电机组实行电价支持,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

发改委指出,要利用燃煤发电上网电价部分降价空间,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在淘汰煤炭、钢铁行业落后产能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等。

跨省、跨区域送电价格调整标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参考送、受电地区电价调整情况,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点对网”送电的上网电价调价标准,可参考受电省燃煤发电标杆电价调整标准协商确定。“网对网”送电价格,可参考送电省燃煤机组标杆电价调整幅度协商确定。

推进电价市场化,鼓励有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自主协商确定电价。

发改委强调,电价调整后,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对高耗能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加大上述电价政策的执行力度,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

附:各省(区、市)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调整表 单位:元/千瓦时(含税)

省级电网

统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降低标准

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降低标准

调整后的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

提高后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

北京

0.0239

0.0000

0.3515

0.0190

天津

0.0301

0.0313

0.3514

0.0190

冀北

0.0337

0.0310

0.3634

0.0190

冀南

0.0417

0.0309

0.3497

0.0190

山西

0.0333

0.0609

0.3205

0.0190

山东

0.0465

0.0415

0.3729

0.0190

蒙西

0.0165

0.0118

0.2772

0.0190

辽宁

0.0178

0.0117

0.3685

0.0190

吉林

0.0086

0.0000

0.3717

0.0190

黑龙江

0.0141

0.0130

0.3723

0.0190

蒙东

0.0033

0.0000

0.3035

0.0190

上海

0.0311

0.0212

0.4048

0.0190

江苏

0.0316

0.0312

0.3780

0.0190

浙江

0.0300

0.0447

0.4153

0.0190

安徽

0.0376

0.0428

0.3693

0.0190

福建

0.0338

0.0204

0.3737

0.0190

湖北

0.0435

0.0300

0.3981

0.0190

湖南

0.0249

0.0108

0.4471

0.0190

河南

0.0446

0.0557

0.3551

0.0190

四川

0.0390

0.0060

0.4012

0.0190

重庆

0.0417

0.0203

0.3796

0.0190

江西

0.0403

0.0362

0.3993

0.0190

陕西

0.0450

0.0517

0.3346

0.0190

甘肃

0.0272

0.0139

0.2978

0.0190

青海

0.0123

0.0000

0.3247

0.0190

宁夏

0.0116

0.0316

0.2595

0.0190

广东

0.0230

0.0058

0.4505

0.0190

广西

0.0284

0.0150

0.4140

0.0190

云南

0.0205

0.0030

0.3358

0.0190

贵州

0.0346

0.0000

0.3363

0.0190

海南

0.0330

0.0103

0.4198

0.0190

注:上述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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