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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避税1年贡献税收468亿 不少跨国企业转走利润

 不少跨国企业通过关联交易,人为抬高成本、转移利润,逃避税的手段不断翻新——

  堵住跨国公司利税转移暗流

  目前,反避税形势日益严峻。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逃避税出现了哪些新花样?我国的反避税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果?面临的挑战有多大?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近日走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很多跨国企业将利润转移到海外,侵蚀我国税基,造成税收流失

  2013年底,在历经5轮国际双边磋商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和某国税务局就中国江苏一家外资企业双边预约定价安排达成一致:外方最终认可中国子公司毛利率比谈判前提高近一倍,追溯以前年度补税加利息近4亿元,未来每年将增加税款近6000万元。此案调高毛利率的幅度是近年来中国对外双边预约定价安排谈签中少见的。

  这场旷日持久的税收争夺战,最初源于2006年税务机关对该跨国企业不合理利润状况的调查。中国税务机关的调查发现,该企业在2006年进入征税周期后,利润率水平陡降,扣除来料加工成本等因素,综合测算该企业含料的利润率水平不足1%。但依据其海外集团年报中所披露的盈利状况,其加权平均利润率水平远高于中国成员企业,明显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嫌疑。

  “这是典型的跨国公司利用利润转移手段逃避税,这种手法近年来非常多见。”熟悉此案的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姜跃生介绍说,许多外国投资企业来到中国,最初几年享受减免税政策时,利润率很高可以少缴税,一旦进入征税周期后,就会通过各种关联交易手段,将利润转移给海外公司,而留给中国公司的利润率就会出现不合理的下降。跨国公司转移出去的利润,大多到了避税地和低税地。

  “由利润转移而产生的税源转移给所在国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既损害国家税收权益,又增加社会发展的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告诉记者,跨国公司在中国进行生产的过程中,必然产生环境污染和劳动者保障等长远的社会问题,这些都需要政府公共财政解决。但现实情况是,很多跨国企业在当地只贡献了名义上的GDP,税收却流向了海外,一旦外资撤离,将给当地未来发展留下沉重负担。

  “跨国公司在全球配置资源,而各国税法的不统一为其逃避税提供了条件。”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付树林告诉记者,税收政策的制定属于各国主权范围内事务,一些国家和地区会竞相通过低税率争夺外国投资,如著名的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被称为“避税天堂”,对企业所得、个人所得实施低税率甚至零税率的政策,很多跨国公司都会在此注册公司甚至总部,既规避来源国的税收,也规避居民国的税收,造成“双重不征税”的结果。

  ■反避税一年贡献税收468.6亿元, 促进一些行业整体利润提升

  针对跨国公司逃避税的新动向,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实施“管理、调查、服务”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反避税防控体系,有效防止国家税收流失。

  统计显示,2005年我国反避税对税收增收贡献仅为4.6亿元, 2013年反避税对税收增收贡献达468.6亿元,累计增幅达100倍。2005年,我国反避税调查平均个案补税金额仅127万元,没有一起亿元以上的案件。到2013年,平均个案补税金额达到2177万元,补税金额过亿元的案件达到10起。

  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历经3年多的调查和艰苦谈判,成功处理某国际知名企业反避税调查案,最终使外方企业补缴税款近10亿元,创下我国国际反避税调查单案补税金额之最。通过重点突破具有影响力的大型跨国公司,反避税就可以取得“以点带面”的效果,促使一批企业甚至行业调整在中国的利润水平和纳税金额。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国12个省市某行业利润水平进行的不完全统计显示,经过3年的反避税调查调整,该行业总体利润率由不足1%提高到了5.3%,由此增加企业所得税收入约合80亿元。

  通过近年来的反避税实践经验积累,我国税务机关提出并形成了一套符合我国特色的反避税理论依据,“成本节约”和“市场溢价”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在我国税务机关提出后,相继得到一些国家的认可,为反避税谈判中最大限度争取国家利益提供了支持。

  “中国是全世界最大的消费市场之一,巨大的消费需求能够给跨国公司在中国经营带来更多的产品溢价和超额收益。”廖体忠介绍,市场溢价是指通过在对于一项服务或产品具有特别需求的地区开展经营而获得与之相关的超额利润。一直以来,跨国公司在其全球利润分配中,将超额利润均归功于母公司的品牌等无形资产,却忽视了中国特殊的市场要素,以及中国子公司依托于中国市场对母公司全球价值链的特殊贡献,这对中国税收权益是极大的不公平。在近期结束的对某企业反避税调查中,我国通过运用市场溢价理论,成功测算了某跨国公司在华分销公司对其全球价值链的贡献水平,将其利润水平由3%提高到9%,补税超3亿元。

  廖体忠特别指出,反避税调查并非只针对来中国投资的外国企业,随着越来越多中国企业去海外投资,税务部门也在不断加强中国企业向海外转移利润的调查。2013年,江苏省国税部门发现某公司在海外避税地设立公司,累计盈利接近3个亿却不分配利润,通过深入调查,其海外机构最终被判定为受控外国公司,其避税行为得到纠正,在抵免境外已缴纳税款后,补税500多万元。而当年江苏省通过反避税调查等手段促使“走出去”企业补交税款达到了近4亿元。

  ■数字经济、无形资产逃避税更具隐蔽性,反避税面临新的挑战

  随着各国反避税调查的深入,跨国公司也在研究新的避税方式,这引起了各国税务部门的高度关注。

  “现在很多商品是看得见、摸不着,消费者都不一定清楚是从哪个国家购买的,税务机关更是很难进行税源管理。”付树林告诉记者,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数字经济领域无形资产多、全球传播的特点,决定了国际反避税必须有新的措施。比如,苹果手机拥有众多的收费软件,这些软件可以存储在任何国家的服务器上,而苹果公司在很多国家都有注册公司,如何征税就是一个难题。

  江苏省国税局局长胡道新说,跨国企业要注意四个匹配,即市场贡献与集团全球利润分配匹配,企业功能承担与利润回报匹配,中国政府的投入、配套、成本节约与企业的利润回报匹配,跨国公司社会形象与税收贡献匹配。根据近年来发现并应对的典型风险,江苏省国税局提醒企业对13种情况予以关注并做出合规处理,包括利用跨境投融资侵蚀税基;无偿向境外输出无形资产,侵蚀境内企业利润;以关联对外支付费用转移利润;承担“隐性”成本使集团受益,而未得到相应补偿等。

  反避税工作是一项难度很高的“技术活”,要求工作人员具备很强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针对专业人才缺乏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决定统一组织实施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的培养计划,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德才兼备、精通业务、善于管理并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复合型、国际化、现代化高端人才,进一步加强我国反避税专业力量,在防止跨国公司逃避税的博弈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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