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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绍喜曾涉羊城集团贪腐窝案 行贿未被追究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槐东工业区,一座具有典型潮汕建筑风格的仿古建筑群矗立在周围密密麻麻的简陋厂房中,别具一格。高高的围墙显示出这处建筑的主人与众不同的地位。当地人介绍,这里便是宜华木业(600978,SH)实际控制人刘绍喜的家。

仿古建筑群对面便是宜华木业最大的厂区。工厂的保安坐在门卫室里,不时有大型车辆在门前卸货,几个工人徐徐向外走出。但在7月14日晚间,一则关于宜华木业董事长刘绍喜被中纪委带走的消息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起骚动,由其家族控制的两家上市公司宜华木业和宜华地产(000150,SZ)随即宣布停牌。

截至目前,两家公司关于其实际控制人的行踪仍处在“核实消息”的状态,媒体普遍报道称,刘绍喜突然“失踪”或因卷入前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贪腐案。

《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在汕头采访时了解到,多年前震惊广东省的羊城集团贪腐窝案中,便出现刘绍喜的身影。当年的法院判决书里明确指出刘绍喜行贿400多万港元及20万元人民币的事实,但在受贿官员被判处死缓之后,刘绍喜的行贿罪名却并未受到追究。

曾涉贪腐窝案

在汕头生活超过20年的一名当地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宜华木业在2004年上市前的几年里,一直是澄海知名的“破产”企业,刘绍喜当年也曾因卷入一起腐败案件被带走调查,但后来安然无恙。记者翻阅当年的法律资料,证实了这一说法。

招股书显示,宜华木业的前身广东泛海木业有限公司,原系广东省国有企业羊城集团下属的窗口公司澳门羊城公司与刘绍喜个人所有的宜华集团,于1996年共同发起成立的合资企业。其中,宜华集团出资4500万港元占股45%,刘绍喜任合资公司总经理,澳门羊城总经理张穗生任合资公司副总经理。

1999年,宜华集团与澳门羊城签订《权益转让合同书》,宜华集团受让澳门羊城所持合资公司股份中的30%股份,澳门羊城实际投入超过注册资本部分视为宜华集团向澳门羊城的借款,作为受让30%股份及付还借款的对价,宜华集团应向澳门羊城分期支付总额共为9001.79万港元。

2001年,羊城集团贪腐窝案案发,该案因数额之大,被称为当时广州市反腐第一大案。据《羊城晚报》报道,该案涉案人数超过20人,涉及违法金额折合人民币达4300多万元。其中,受贿数额最大的是张穗生,主要的受贿事实便发生在澳门羊城向宜华集团转让泛海木业股权的过程中。

据2003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的142号刑事判决书中认定,1998年~2000年,张穗生利用参与公司决策的职务之便,与澳门羊城董事长罗鸿、总经理温少山一起,未经董事会讨论就将公司所持有的泛海木业55%的股份低价转让给宜华集团。在此期间,张穗生共收受宜华集团负责人刘绍喜贿送的473.5万港元和人民币20万元。受贿事实判定的证据,一部分来源于刘绍喜本人的口供。

该案在同年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判处张穗生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作为该案行贿方的刘绍喜虽被另案调查,但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泛海木业也在改组为宜华木业后,于2004年成功上市。

由于年代久远,部分相关当事人目前仍在服刑,记者并未联系到相关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对当年的事件进行评价。

不过,北京郝俊波律师事务所律师郝俊波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按照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行贿罪只有在当事人被强迫索贿或并非谋求不正当利益的条件下,才有可能减轻或免于处罚,但从表面上看,上述案件并没有达到减轻或免于处罚的条件。”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根据犯罪情节由轻到重,量刑可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

在当地颇有名望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刘绍喜在汕头当地的名望,除了来源于日益膨胀的商业帝国外,也与其在政界的名望有关。一名当地人对记者表示,“汕头这么多的隐形富豪,谁是首富说不好,但最懂政治的一定是刘绍喜。”

这一点从刘绍喜诸多的头衔身份上也可以看出。除担任中国民营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外,刘绍喜还是汕头市民营企业家里目前唯一的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第十一届党代会代表。

在当地人眼中,刘绍喜的行事风格也颇为高调。一位汕头当地的出租车司机对记者表示,“刘绍喜经常在自己的公司内大宴宾客,经常有厨师打车专程去为刘绍喜的宴会服务,场面很排场。”

最为当地人乐道的是,刘绍喜曾一次性为宜华木业的员工派发50多辆豪车,轰动了整个澄海。

对于刘绍喜被带走的传闻,当地企业家均拒绝置评。宜华木业华南地区一位销售经理对记者表示,“宜华这么大一家企业,不会出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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