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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睢宁县委关于省委巡视“回头看” 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21日至4月21日,省委第二巡视组专项巡视一组对睢宁开展了巡视“回头看”。5月16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睢宁县委反馈了巡视“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省委部署,不折不扣落实整改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明责任。县委对省委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县委常委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部署,并成立由县委书记贾兴民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朱明泉,县委副书记苏伟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思路项目化、措施具体化”的要求,对反馈的两大方面意见一项一项列出清单,确定了26项63条具体整改措施,并下发了《中共睢宁县委关于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全部落实到牵头县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坚决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

  二是一丝不苟抓整改。坚持以高标准保证高质量,把从严从实作为整改的一条红线贯穿始终,严格对照上级要求和整改方案,一项一项筛、一关一关过,把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做扎实、做细致、做到位。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对上一轮省委巡视睢宁《整改方案》确定的3个方面10项任务22条整改措施,进行再排查、再梳理,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同时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巩固巡视成果,切实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严格督查保质量。成立联合督查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序时进度,对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等进行分阶段、大力度、全覆盖跟踪督查考核,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同时,灵活运用督查考核结果,坚持整改落实成效与单位考核绩效挂钩,树立鲜明导向,严格兑现奖惩,坚决不打和牌。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第一、上一轮巡视整改存在的问题

  1.关于大局观念仍需强化,个别班子成员还存在分工等同分家现象,对分管以外的工作,关注不多、思考不深,研究集体决策事项站位不高;部门之间存在沟通不畅、协作不力、配合不够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依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2)健全领导班子调查研究常态化、规范化机制,以及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调研报告提交机制,坚持重大决策集体研究,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统揽全局能力和团结协作意识。(3)制定出台《关于健全重要工作研商、推进、督查机制意见》,持续深化“县委总揽全局、政府负责落实、人大政协监督支持、纪委组织高效保障”的领导机制和“党政协同、条线负责”的执行机制。从6月份开始,县委每月召开会议,专题研商全县重大事项,通过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4)出台《关于健全工作组织、协调、督查体系的意见》,积极完善督查联动机制、反馈机制、问责机制,督促各单位形成“既分工负责又协作配合”“既分级负责又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

  2.关于干部队伍中仍不同程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有的干部缺乏担当,中梗阻、底板结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干部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对企业和群众关切的审批事项久拖不决;有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域工作情况不明、数字不清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建立“比学赶超”主题季考机制,通过现场“看”、专栏“晒”、视频“说”、多维“评”、全面“用”等形式,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开展政令畅通护航行动。县委、县政府开展违法用地整治、吃空饷清理、秸秆禁烧禁抛等专项督查,5名吃空饷人员被辞退。(3)出台《关于防治为官不为推动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开展为官不为整治行动,推动广大干部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强化责任意识。同时,对县经济开发区安置房久拖不上房等为官不为典型案件进行严肃问责。(4)召开全县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大会,持续巩固、深化、拓展全县机关作风建设成果。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通过突击查岗、酒精测试等方式,对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2名党员干部因工作日午间饮酒被立案审查。

  3.关于干部配备“三超”情况有待彻底解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干部调整职数预审制度,持续开展超职数干部消化工作。目前,只有1名科级副职,因人事冻结解未进行消化。

  4.关于整改工作的社会知晓面还需进一步扩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今年5月20日、23日和24日分别通过睢宁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站、《今日睢宁》等载体,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进行公布。7月20日前,将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办要求,及时把整改落实阶段性成果进行公布,进一步扩大整改工作社会知晓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本轮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5.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思想,研究业务工作多,研究党建工作少;有的部门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组)会,有的部门不落实正常组织生活制度,对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宣传不够;个别党组织领导成员对“三会一课”、“两个责任”及“六项纪律”等具体内容认识理解不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建立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度,制定下发《关于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目前,县委与44个直属党(工)委签订了2016年度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并指导督促各直属党(工)委与所属基层党组织签订2016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制定县委书记、党(工)委书记、支部书记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职责任务清单,分领域开展“党员爱心1+1”扶贫助困、“双亮双比”、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志愿服务“助三夏”等活动,切实提升党建工作成效。(3)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对“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统一活动日等党内政治生活提出刚性要求。(4)健全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巡查机制,上半年已开展随机抽查2次,下发巡查通报2篇。(5)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通过常态化巡查、自查自评、年终考评等方式检验基层党建工作成效。

  6.关于有的县属企业成立数年一直未建立党组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对全县国有企业进行排查。目前,睢宁县润企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润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睢宁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已按规定程序成立党支部,并按党内有关制度规定正常开展组织活动。

  7.关于部分村支部书记年纪偏大、素质偏低,工作方法简单,对流动在外党员管理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建立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数据库,对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基本信息进行统计,全面掌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年龄、学历等结构情况。(2)严格按照《村级后备干部规范化管理办法》指导各镇(街道)党(工)委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为9月份村(社区)党组织选举做好准备。目前,全县共有村级后备干部1261名,平均年龄38.1岁,大专学历227人。(3)7月初对第一批80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围绕村级集体经济增收、矛盾纠纷化解、依法行政、基层党务工作等方面进行授课,同时编发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切实提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综合素质。下一步,将分3批对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轮训。(4)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为6739名外出党员发放流动党员证并统一编号。制定《睢宁县流动党员管理办法》,明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流动党员管理责任,以镇(街道)为单位建立流动党员微信群,加强流动党员管理。

  8.关于“两个责任”落实还未完全到位,有的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停留在口头上,对分管领域重大问题了解不深不透;有的部门、乡镇党委(党组)把主体责任推给纪委(纪检组);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一些重要事项不通知纪检部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2016年初,县委已向全委会汇报履行主体责任情况,30家单位党委(党组)已向县委、县纪委报告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责任落地生根行动”,今年以来通过走访座谈、查阅党委会议记录、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制度和财务凭证等方式,对15个镇、3个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和45家县直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县委、县政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已对全体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开展廉政谈话50人次。(3)加强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的检查考核,综合运用多种问责方式,追究主体责任。整改以来,1名党委主要负责人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给予组织处理。(4)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选人用人失察、重要事项不告知等问题进行问责。整改以来,1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因违规用人被查处。(5)严肃责任监督。认真落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睢宁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制度体系。

  9.关于纪检部门“三转”没有完全到位,有的纪检部门不参与单位重大事项;有的单位纪委书记空缺;有的单位未设置纪检部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制定《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情况报备制度》,确保“三转”落实到位。(2)发挥纪检部门监督责任作用,积极参与本单位重大事项。(3)制定《睢宁县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根据核定职数已配齐各镇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

  10.关于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有缺失,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及在干部巡查、审计等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处理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制定《睢宁县干部监督联席会议信息线索处置办法》,规范例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联络员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审计结果移交制度,积极形成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截至目前,已相互移送有价值线索29条。(2)加大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和干部巡查、审计等过程中暴露问题督查督办力度。今年以来,通过开展“问题整改月”活动,共收到群众反映诉求358件,已办结81%;查处违纪违规案件220件,其中移交司法机关13件。(3)加大交办事项整改力度。截至目前,省委巡视组交办的140件民生诉求类案件,通过梳理,剔除重复信件19件,原已终结案件或无新诉求信件8件,实际转办113件,已办结86件,正在办理27件,办结率76%。移交的5件问题线索,立案审查2件,查否1件,正在调查2件。交办的124件信访件,已办结74件,其中立案审查28件(移交司法机关2件3人),查否44件,诫勉谈话2件,正在调查50件。

  11.关于少数党员干部不能正确处理地方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有的乡镇(园区)领导干部政绩观不够端正,一段时间内存在经济发展指标虚高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完善县对镇(街道)和园区科学发展重点工作目标考核评价的意见,紧扣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新型工业化、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新型城镇化、科技人才、财政收入和脱贫工作等当前全县发展重点关键领域、特色发展项目和薄弱环节设置考核指标,对各镇(街道)和园区实行差别化分类考核,增强考核导向科学性,推动各镇(街道)和园区坚守科学发展的底线和红线,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切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12.关于有的未能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关于土地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个别干部为追求地方利益,纵容小产权房开发,违法用地未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加大违法用地巡查和管控力度。成立3个督导组,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及时查处。(2)制定《睢宁县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切实落实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睢宁县领导干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夯实国土资源管理责任。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4次召开会议,对违法用地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下发4次通报,拆除复耕土地面积650余亩,查处完善用地手续面积780余亩,拆除违法用地34宗68.8亩,对18名村级负责人问责处理。

  (二)执行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3.关于有的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缺乏严格的党性锻炼,不能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自己存在的问题遮遮掩掩,对他人的问题轻描淡写、一团和气,有的党委(党组)存在“三重一大”事项不经集体决策、“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规定》,明确时间要求,规范会议程序,建立上级领导点评、党代表列席等制度,提升党内政治生活实效。(2)严格执行《中共睢宁县委关于县委常委会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意见》《中共睢宁县委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试行)》,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对重点工作坚持集体讨论、集体决定,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3)制定《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严格执行论证、讨论、决定程序,推进科学依法决策。

  14.关于干部工作还不够规范严谨,干部选任过程中还存在酝酿考察不深透现象;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工作不到位,干部档案审核存在死角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干部违规使用责任必究。(2)进一步完善《科级干部日常巡察制度》,强化干部日常考察,重点从德行表现、工作实绩、年度考核、“三重一大”完成情况、关键时刻表现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实干精神、落实能力、担当意识、定力境界和群众口碑,切实考准察实干部。(3)制定《睢宁县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动议酝酿办法》,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动议程序和方法,规范酝酿的范围和方式,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动议环节的制度。(4)出台《睢宁县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七项规定》,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5)出台《睢宁县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试行)》。整改以来,已对311名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查核,其中,87名干部对漏报车库、瞒报婚姻等问题进行了情况说明,7名科级干部受到约谈和诫勉谈话,1名干部因瞒报暂缓提拔使用。(6)全面完成全县科级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在镇党委换届过程中17名换届提名人员因个人档案存在问题进行了组织函询,1人暂缓使用。

  15.关于有的部门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过长,轮岗交流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睢宁县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办法》,对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工作较长时间的科级干部进行梳理,共调整交流35人。

  16.关于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结果未得到有效运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关于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实施办法》,推动审计部门第一时间把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结果报送组织、纪检等部门。对审计结果存在问题的,视具体情形分别予以提醒、函询、诫勉谈话;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真正使审计成为监督、管理、考核、评价、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手段和依据,切实促进干部自觉履职尽责。

  17.关于公务员在企业兼职未清理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对公职人员在企业兼职和出资办企业问题进行深入全面排查。整改以来,共发现13名科级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或出资办企业,其中对12名开办企业干部下发了《领导干部违规兼(任)职提醒书》,对1名干部在企业兼职行为进行了清理。

  18.关于财务管理存在腐败隐患,有的乡镇存在白条列支、违规给其他单位及个人报销费用等现象;有的单位存在挪用专项资金,“三公”经费超支严重,违规列支协调费,无依据发放奖金补贴,个人违规报销费用数额巨大,开具假发票、虚列支出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监管责任。举办三期“严守八项规定-严明财经纪律”培训班,推动各单位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2)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今年3月以来,在落实“两个责任”督查中,对15个镇、3个街道和45家县直单位财务凭证进行了抽查,2名党员干部因违规到其他单位报销发票被查处,1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因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被查处。

  19.关于村干部虚报、冒领低保金,套取、挪用、截留惠农资金,贪污、违规使用集体资产屡禁不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开展“查处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共查处群众身边微腐败案件158件。(2)加强对“勤廉双述”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通报,常态化推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今年以来,20个村因“勤廉双述”开展不力,被列为全市勤廉双述后进村。(3)下发《关于开展村级集体资产审计的通知》,采用现场审计、资产清核审计方式,对各村财务收支情况、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及涉农资金等进行全面审计,并对审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坚持依法依规处理,确保村级“三资”保值增值、涉农资金规范使用。(4)加大对农机补贴、低保等惠农资金的监管力度,同时对此类案件频发原因进行深入剖析,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建议,完善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今年以来,对惠农领域立案查处5人。

  20.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风险环节,有的工程建设项目没有履行招投标程序,有的项目存在工程款项未经审计、收款人与施工合同不一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分散,缺乏统一监督管理机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制定《睢宁县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并组织全县涉建责任主体及相关管理人员集中学习,夯实工程建设领域监管责任。加大信用数据库登记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在建工程项目的企业及个人备案信息已登记400条,资质换证、年审的备案信息已登记60余家。(2)加强国有投资工程招投标管理。通过采取网上招投标、资格后审等措施,确保建筑市场招投标规范、准确、透明。同时,建立责任倒追制度,凡是应招而未招的,严肃追究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责任,并且工程不予审计、不予拨付工程款。(3)加大巡查、抽查力度。加强重要环节的管理,严格监督工程合同履行情况,严防施工企业资质挂靠行为。今年以来,开展两次质量安全季度综合大检查,多次专项巡查,下发各类专项整改通知120余份,局部或整体停工通知70余份。(4)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审计监督。严格执行《睢宁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建工程造价审计监督的意见》等8个规范性文件,对全县财政性资金投入工程项目实施扎口管理,严肃查处项目建设中高估冒算、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等行为,确保工程资金安全、有效。(5)成立县财政评审中心,对政府投资项目,提前介入审计。今年以来,该中心共对6家单位21个项目进行了评审,审减率6%。(6)成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操作流程、统一评标专家库、统一收费管理、统一信用考评、统一驻场监管等“七统一”的原则,整合县财政、交通、住建、国土、水利、卫计委、农委、环保等8家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的单位集中进驻,做到“管与办”彻底分离,实现依法、高效、阳光行政。

  21.关于“四风”问题仍时有发生和变异,少数机关单位及部分乡镇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接待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节日腐败整治行动”“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纠隐形“四风”问题。今年以来,查处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案件9件15人,其中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给予组织处理。

  22.关于有的乡镇未经政府采购私自购置、装饰车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对未经政府采购私自购置、装饰车辆的问题进行了排查,对违规车辆进行了收回封存。其中,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2)充分发挥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职能,形成相互协调配合的监督合力,对违规采购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处。(3)制定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和内饰装修管理制度,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23.关于有的部门在下属单位报销费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部分单位财务凭证进行抽查,对违规到其他单位报销发票问题重点查处。整改以来,先后有5家单位被查处。

  24.关于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套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变相报销汽油费、车辆修理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执行《睢宁县公务用车保障车辆管理办法(试行)》,对保留车辆实行一车一卡,统一加油、统一保险、统一维保、统一使用。(2)开展车改工作专项督查,重点对公车封存、公车私用、公车私养等情况进行督查。整改以来,3名党员干部因公车私用被查处,2名党员干部因公车私养被查处。(3)从严规范车改单位财务报销账目,严格加强公车监管,公开车辆使用、汽油燃料、汽车修理等费用明细。

  25.关于依法行政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在征地拆迁、控制违建方面,职能部门之间互相推诿,监督管理不力,导致多报、虚报拆迁补偿资金和“收钱放建”多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建立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制度,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政府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相关意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2)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实施征地补偿资金专项审计,严肃查处随意增加建筑面积、违规套取补偿资金、收钱放建等行为。今年以来,6名党员干部因收钱放建被移送司法机关。(3)县纪委加强对执法机关的再监督再检查,及时纠正行政执法中的不正之风。加大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把工作重心由全程参与转为对牵头部门和各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和执法情况实施再监督再检查。

  26.关于部分房地产项目审批手续不完备,造成售后房产长时间无法办理两证,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成立房地产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会商会办制度,有序化解房地产遗留问题。目前,全县5个存在遗留问题的小区已全面解决,其余正在大力度有序推进。(2)拟定《睢宁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统一监管,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三、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全力巩固深化整改成效

  下一步,睢宁县委将继续深入贯彻省委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善始善终做好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一是持之以恒抓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严格对照巡视要求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还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和既定时限,采取跟踪督查、阶段销号的方式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对特殊原因仍需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责任单位、责任人,锲而不舍抓好整改落实。同时,认真做好整改情况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整改成效经得住时间和群众的检验。

  二是坚持不懈转作风。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持续深入学习党章和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十项规定,进一步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抓常、抓细、抓长,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纯洁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

  三是坚定不移惩腐败。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贯穿于日常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中共睢宁县委办公室,电话:88388107;邮政信箱:睢宁县行政中心628室;电子信箱88388915@163.com。

  中共睢宁县委

  201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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