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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向从孩子嘴里抢食的人“亮剑”

  在农村娃“吃”的问题上,教育部谈得更多的是问题,而非成绩。

 
  9月23日下午,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称营养计划)2015年视频调度会议在教育部举行,这个包括教育部副部长、多位地方教育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地方政府负责人在内的会场,开场便通报营养计划的实施进展,并主动披露出这一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些地方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一些地方食品安全事故偶有发生,一些地方的学生食堂处于闲置和浪费状态……
 
  更值得一提的是,全国学生营养办相关负责人在通报这些问题时,毫不避讳地点出了出现问题地方的“大名”:比如,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地方有河南省郸城县、湖南省邵阳县、湖北省房县。2014年,这些地方违规将县城学生112899人、幼儿园(学前班)13581人,按国家试点申报中央专项补助资金8010.40万元,占3个县中资金总预算的39%。
 
  此外,湖南省邵阳县、湖北省房县还挤占挪用576.77万元中央专项资金用于归还债务、教师工资福利等支出。而自2014年11月起,财政部、教育部将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天3元提高到了每生每天4元,河南省郸城县、湖南省邵阳县、湖北省房县未按时提高学生营养膳食标准。
 
  食品安全事故偶有发生的有以下地区:今年5月14日,四川省汶川县七一绵虒小学多名学生食用营养餐后身体出现不适症状,先后有201人到医院接受检查;同年9月11日,甘肃灵台县西屯镇新民小学54名学生食用营养餐后,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事件,用餐学生全部入院治疗;9月17日,云南省师宗县大舍中学出现学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共有66名学生被送医检查,等等。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今年暑期,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由国家督学、有关专家,以及全国人大代表、民主党派人士等组成的9个督导组,对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18个省(区、市)营养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其目的是为推动各地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
 
  “对这些专项督导和延伸审计发现的问题,我们一方面要有正确的认识:营养计划实施范围广、牵涉环节多;试点地区又普遍基础差、底子薄,出现一些问题在所难免。发现问题正是解决问题、进一步促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有问题并不可怕,怕的是对问题麻木不仁。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一定要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坚持食品安全底线不能破,资金安全红线不能碰。”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当天说。
 
  这不失为一种亮剑,向那些从孩子嘴里抢食的人亮剑。当天,教育部特意把出现问题的部分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负责人请到会场,请他们面对镜头向整个教育系统做发言。
 
  湖北省房县教育局长周兴富就是其中的一位。他在发言时,就全国学生营养办的通报做了专门回应:针对出现的问题,当地教育局和财政局除了及时追缴个别学校违规资金外,还严肃追责,当地县纪委给予1名校长行政记过处分,给予3名校长党内警告处分,免去1名直接责任人职务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此外,当地教育局还给予4名校长诫勉谈话并全县通报批评,对6名乡镇中心学校校长进行了诫勉谈话。
 
  会议现场,河南省郸城县一位副县长也在发言时就通报的问题做了分析:“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二是教育、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够,三是学籍管理与营养餐管理系统没有完全对接,四是工作主动性不强。”他还就下一步的工作打了“保票”,“从秋季开始,营养餐该享受的学生足额提供,不符合政策的一律不再享受”。
 
  当天,刘利民分别援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副总理刘延东的话请教育部门和学校的人警钟长鸣,“让那些违反食品安全法的单位和人,付出他付不起的代价”,“要让那些从孩子嘴里抢食的人身败名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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