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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乡村振兴主力军


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

收割。徐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作霖 通讯员 睢宣 摄

编者按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和突击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睢宁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系统考虑、统筹谋划、精准施策,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不断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徐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作霖 通讯员 顾士刚

“多亏了加入村集体股份合作社,全程收种都由合作社机械搞定,我只是负责看一下就行了。”眼下正是秋粮销售期,睢宁县李集镇一里王村种粮大户王海军刚把今年种的270亩水稻卖完,每亩收益约1000元,明年他准备再流转一部分土地,扩大规模。

王海军说的村集体股份合作社是睢宁县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速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个缩影。

经营主体市场化

睢宁县立足农业发展实际,在“把合作社建在支部里”基础上,通过构建县镇农业公司、村集体股份合作社等主体,探索构建了“11841”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即1个县农业公司、18个镇农业公司、400个村集体股份合作社和1万名新型职业农民。

县农业公司为县国资办管理的国有农业公司,主要职能是农业融资投资、农业重大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品牌推广等,以及为镇农业公司提供融资、营销和科技支持。镇农业公司为镇政府管理的国有农业企业,主要职能是品牌打造、农资农机服务、初深加工、示范基地建设、产业规划、仓储物流冷藏等,以及为村集体股份合作社提供全方位支持。村集体股份合作社是村集体控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主要职能是加快土地流转,发展集体农场和“一村一品”特色农业,服务和示范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新型职业农民在镇村的带动下,主要经营100亩至200亩规模适中的家庭农场。

睢宁县委农工办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县共备案认定家庭(集体)农场1738个,经营总面积69.1万亩,按产业类型划分为粮食类农场1389家、露天园艺类184家、水产类32家、畜牧类40家、种养结合72家、其他21家,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力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睢宁农业产业发展向高效化、集约化、特色化方向转变。

生产基地规模化

双沟镇陈王村是徐州—上海外延蔬菜基地,基地由鑫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种植西红柿、丝瓜等蔬菜1200亩,拥有蔬菜大棚320余个,社员158户,年产蔬菜4800吨。陈王村党支部书记王荣平说,农户通过蔬菜大棚每年净增收入在1.5万元至2万元。

睢宁县结合镇村农业发展需要,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村流转土地,确保生产基地成方连片、形成规模。抢抓现代农业发展和黄河故道综合开发机遇,着力打造“一带四园十二基地”,“一带”即黄河故道现代农业产业带;“四园”即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园、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和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园;“十二基地”即官山食用菌,魏集西瓜、核桃、有机稻米,姚集有机富硒水果,王集花生,双沟鲜食玉米、绿色蔬菜,庆安浅水藕,梁集休闲农业、现代农业科技展览,桃园桑蚕等12个农业产业基地。同时,依托生产基地积极推广稻瓜轮作、凌城稻菜轮作、魏集稻蟹养殖等高效种养模式,以及“企业+基地+农户”“市场+基地+农户”“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等高效运作模式,促进基地生产、管理、经营一体化发展的良性循环。

从2014年睢宁县李集镇开始推行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以来,到2017年12月,全县累计完成土地流转68.18万亩,新增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达18万亩。通过集体土地流转入股合作社、集体资产入股等模式,盘活了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增加村集体在产业发展中的分红比例,发展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同时助力脱贫攻坚。

岚山镇黄山村集体股份合作社试点种植蒲公英,每亩纯收益2000元左右,带动了更多的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以及部分农户入股种植。据统计,睢宁全县400个村党支部,已经成立了466个集体领办的土地股份、种植、农机等合作社,集体经营面积41.3万亩,累计带动村集体增收1亿元。

保障体系立体化

姚集镇高党社区,依托3000平方米高标准厂房,村集体成功引进服装厂一家,带动200多名居民实现家门口就业,每年为村集体创收十余万元。为发挥榜样效力,10月29日上午,睢宁县委农工办组织全县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训班在姚集高党社区高党乡学院举行。培训就农民合作社的建设与运营、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发展等进行授课。

睢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范化建设,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等,强化财政扶持,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对服务规范、群众满意度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整合各类项目资金进行扶持,鼓励做大做强。强化金融扶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简化审批手续,创新金融机构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方式方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服务、农产品加工、销售等方面实行税收减免优惠。对从事各类适度规模经营且面积较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生产需要建造简易仓(机)库、生产管理用房、晒场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在服务区域内按有关规定比例给予一定土地配额等。

睢宁县委副书记王敏说,我们将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生产经营模式,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力推进三产融合互动,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积极推动产城融合,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上,以农兴工,以工带农,农、工、服三产联动。每镇200亩工业集中区和每个农村新型社区不低于1000平方米高标准厂房建设,招引纺织、鞋服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的有益补充。着力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借力“互联网+”,强化农产品营销,重点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资、特色农产品触网业务,带动村民就业增收。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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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农业  经营  集体  新型  主体  合作社  发展  基地
土地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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