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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调整公办高职院校学费标准

记者获悉,近日,安徽省发改委网站公布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费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调整后的公办高职院校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4300元/生·学年;理工类专业49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7000元/生·学年。同时,各校可以根据办学成本、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招生等情况,在上下浮动10%幅度内确定具体学费标准。上浮收费标准的专业限定为职业本科专业、纳入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的相关专业。其中,执行上浮政策的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专业数量,不得超过学校当年招生全部专业数量的20%。非艺术类高职院校艺术类专业不得上浮。学费上浮政策不叠加执行。农林牧渔专业执行下浮政策,其他执行下浮政策的专业由学校自主确定,数量不限。非国家和省“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单位的高职院校学费标准按下浮10%执行。

新的收费标准从2026年秋季入学起执行。此前入学的在校学生仍按原学费标准执行。保留学籍复学的学生,按当年注册学籍时的学费政策执行。(记者 章沁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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