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审批机制实现入企检查“制度化”
坚持职权法定原则,将审批备案作为入企执法检查前置核心环节,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一是明确审批标准,执法人员入企检查前,需规范填写审批表,明确企业名称、检查时间、内容、人员等关键信息,确保检查合法合规。二是压实审批责任,严格执行“两级审核”制度,检查申请经执法大队大队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后,报办公室备案方可实施,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入企,从源头杜绝随意检查、多头检查。三是强化审批管控,统筹梳理检查事项,能一次性完成的绝不重复上门,严禁擅自变更检查内容,确保检查有据可依、有序开展。
规范执法流程实现现场检查“流程化”
以公正文明执法为准则,细化现场执法操作规范,保障执法行为严谨可追溯。一是严控执法资质,现场执法需由两名及以上具备合法资质的人员共同参与,执法人员需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二是规范过程记录,执法检查全过程按规定留存记录,严格对照审批内容开展工作,杜绝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三是严谨处置结果,执法结束后及时梳理检查情况,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处置、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泄露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强化监督问责实现规范执法“常态化”
筑牢纪律防线,以严格监督和严肃问责推动各项要求落地见效。一是明确禁止红线,划定未审批检查、无资质执法、未全程记录、重复执法等8类违规违纪情形,让执法人员知敬畏、存戒惧。二是从严追责问责,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各执法大队履行主体责任,定期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审批不规范、执法不廉洁等问题;主动公开举报渠道,自觉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以常态化监督筑牢规范执法底线。
信息来源:徐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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