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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中秋、国庆“双节”消费价格政策提醒

黄淮网(徐仕评 费坚真)  9月15日,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十个方面的价格政策提醒。

为持续深化完善“阳光价费”惠民助企行动新机制,切实加强两节价格监管,徐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充分利用媒体、群众、社会组织加强对市场价格的反馈功能,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对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加大巡查频次,对性质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增强价格监管的影响力。

节日价格政策提醒

一、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二、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定价原则,合理承担社会责任,自觉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三、电子商务平台、商场等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加强价格公示,诚信守信经营;不得发布虚假价格宣传广告、虚报特价揽客,不得先涨价再打折、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四、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粮油肉禽蛋等农副产品和群众生活必需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价格政策规定、维护价格稳定,严防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发生。

五、医药销售企业要切实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价格政策规定,保持口罩、酒精等用品价格稳定,严禁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发生。

六、旅游景点等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严防不执行政府制定的优惠政策,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的违法行为发生。

七、铁路、民航、公路、网约车和出租车等交通运输领域经营者,要做好明码标价和价格提醒工作,严防违规上调票价、价外收费、误导性标示等违法行为发生。

八、商品房开发、销售企业要严格落实商品房一套一标规定、规范销售行为,严禁超出备案价格销售、超出备案价格打折销售、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发生。

九、酒类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规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做到明码标价、守信经营,严防使用误导性标示诱导消费者交易,严禁借机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发生。

十、停车场经营单位要做好收费公示规范工作,严格落实收费公示规定,在停车场进出口醒目位置放置收费公示牌,严禁不按规定的收费形式收费、价外加价等违法行为发生。

广大消费者要警惕低价陷阱,多渠道比较、了解商品的价格情况,防止被“低价”优惠误导,被虚假折扣迷惑,谨防商家隐藏的霸王条款,对“定金”、“预付款”、“押金”等预付费用要谨慎支付、仔细甄别,始终保持理性消费。

节日期间,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市场巡查督查,依法依规监管。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发挥价格共治作用,共同打造健康诚信的市场,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举报热线。

来源:徐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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