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本网资讯 > 正文

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普遍上浮 最高涨幅达50%

在整体信贷规模趋紧的大背景下,银行似乎正在通过提高贷款价格来弥补贷款规模下降带来的利息损失。记者昨天从京城多家银行了解到,目前用于购车、装修等用途的个人消费类贷款,利率普遍较基准利率大幅上浮。一般而言,个人消费质押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25%,个人信用消费贷款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最高的达到50%。

事件

个人消费贷款利率上浮

市民杨小姐近日通过了银行购车贷款审批,但批复下来的月供金额比她预计的增加了几十元。杨小姐表示,上半年朋友购车时贷款利率还是基准利率的1.1倍,而自己申请的车贷已上浮了20%左右。

记者昨天咨询多家银行后得知,目前包括车贷在内的个人消费类贷款,利率普遍较基准利率有所上浮(详见表1)。招行某支行个贷人员表示,如果是质押贷款,最优惠的是较基准利率上浮25%;如果是信用贷款,则需上浮40%-50%,即便是银行贵宾客户,最优惠的也要上浮30%。

国有大行的个人消费贷款利率也有所上浮,但上浮程度略低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建行某支行个贷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建行信用贷款最长一年,年利率较基准利率上浮10%。如果是房屋质押贷款,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利率依然是较基准利率上浮10%,即年利率6.6%。农行一位个贷人员也表示,今年以来,农行个人消费信用贷款和质押贷款利率都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20%左右。

除了贷款利率上浮之外,现在的个人消费贷款对贷款人的要求也比较严格。例如,有的银行为控制风险,即便是车贷,也要求贷款人提供房产证明,以防止贷款人买车后“携车走人”。记者从一些按揭中介公司了解到,一些银行还延长了车贷的审批时间,并对办理车贷的车型“挑三拣四”,银行更愿意给高档车型发放贷款,10万元以下的车贷审批很困难。

一位业内人士特别提醒消费者,目前很多4S店都打出“零利率”贷款购车的广告来吸引客户,但这只是一种促销行为,客户享受到“零利率”贷款是因为经销商为客户埋了单,银行不会因此损失任何利息。

分析

银行通过提价保证利润

今年上半年的银行业绩显示,银行利息支出成本均大幅上升,其主要原因在于银行对规模增长的过度依赖。因此,银行上浮消费贷款利率的行为,被专家解读为弥补因贷款规模下降可能导致的利润下降。

金融专家赵庆明认为,近期银行业增长乏力,不良贷款数量也有所上升,提高利率是一种保证银行利润、增加收入的行为。同时,利率市场化使得银行的经营成本有所提高,通过提高个人贷款利率,银行可转嫁掉这部分新增的经营成本。赵庆明认为,尚不能因为银行提高消费类贷款利率便判定银行在“收紧”贷款,银行并不缺资金,相对而言更缺优质客户,“这是银行对自身资产的重新定价行为,它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居民的贷款需求产生影响,居民可能会因贷款成本提高而减少贷款量,但此类贷款多为短期,所以银行提高消费类贷款利率对整体经济的影响有限”。

信贷不松利于楼市调控

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认为,消费贷款利率的上升反映了银行正在结构性收紧信贷,此举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楼市,9月份楼市成交没有继续明显上涨的主要原因就是信贷政策没有继续松动。

此外,临近年末,大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有所减少,而需要资金的企业风险又相对较高,银行如果再像往常那样靠规模较大的企业贷款盈利,必然会冒较大风险,于是不少银行纷纷上调风险较小的消费类贷款利率,用消费类贷款的高利润覆盖大规模贷款的高风险。

算账

以一年期、10万元个人消费贷款为例,如果按照基准利率,一年的利息是6000元;如果较基准利率上浮10%,则一年要多掏600元利息;如果上浮50%,则一年多掏3000元利息。

本报记者马文婷 实习记者夏旭田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管理员
扫描关注黄淮网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本文地址:http://www.86hh.com/news/yaowen/2012-10-09/11836.html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文章关键词:银行  消费  个人
关于我们(About Us) | 工作人员查询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加盟代理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Copyright © 2009 - 2019 黄淮网(WWW.86H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6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都大厦4层     联系电话:0516-85752568     客服QQ:541440872     投稿邮箱: ZGJSXZ@sina.com
黄淮网法律顾问:江苏淮海明镜律师事务所 田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