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社会 > 正文

江苏拟出台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办法:混合多付费

《江苏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前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城镇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和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垃圾处理实行分类收费,采用定额收费与按量计费相结合。对居民,可按户或人为单位定额收取,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用水量、燃气消耗量或者垃圾产生量等实行计量收费;对单位,可按在职职工人数、经营、办公场所面积等定额收取,或者按照垃圾产生量计量收费。征求意见稿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征求意见稿明确,按照“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实行分类垃圾、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政策。按规定分类、回收和就地达标处理生活垃圾的,可减收一定比例的处理费。此外,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超量加价收费机制,对超过核定基准量的垃圾提高收费费率。拒不缴纳、故意拖欠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或个人,各地将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情节严重的,可纳入单位法人、自然人信用档案。 (白 雪)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管理员
扫描关注黄淮网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本文地址:http://www.86hh.com/news/shehui/2020-07-14/444752.html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文章关键词:
关于我们(About Us) | 工作人员查询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加盟代理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Copyright © 2009 - 2019 黄淮网(WWW.86H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6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都大厦4层     联系电话:0516-85752568     客服QQ:541440872     投稿邮箱: ZGJSXZ@sina.com
黄淮网法律顾问:江苏淮海明镜律师事务所 田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