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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生命之花”别样绽放

 

我市遗体器官捐献工作跨入全省第一方阵,报名登记累计730人,成功捐献130多例
 

 

徐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孟祥

生命的终结,谁都无法抗拒,但有些人的生命之花却可以绽放出不同的色彩。

又到一年清明时。苍松翠柏间,新落成的徐州市遗体器官捐献园的铭名墙上,镌刻着135个名字。他们中的每一位都是为医学事业无私奉献的捐献者。

从年龄最小者4岁女童早早,到年龄最长者95岁老人张文娴,他们遍布社会各行各业,有大学教授、离退休干部、工人、农民、学生、外籍友人。虽然,每一位捐献者都已离开了我们,但他们生命的一部分却化作礼物,鲜活地生存在新的生命之中……

遗体器官捐献是一项造福社会、泽及后人的善举,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也是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市从2011年底开始试点,截至今年2月,我市报名登记遗体捐献累计730人,成功捐献130多例,公众捐献人数及意愿不断增强,登记与捐献人数逐年提升。据江苏省红十字会副会长赵凯介绍,徐州捐献服务工作已经跨入全省第一方阵,遗体器官捐献的“徐州模式”初见雏形。在这背后有哪些值得推广的经验,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故事?清明节前夕,记者展开了调查。

启动试点 完善机制

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落成

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2011年11月起,我市被列入全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第二批试点城市,成为苏北地区唯一的试点城市。同年,徐州市红十字会成立捐献服务部,并陆续培养了4名器官捐献协调员。

2015年,市红十字会召开遗体器官捐献推进会,北区OPO(省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卫生、民政、公安、三级以上医院分管院长及ICU负责人参会,共同协调推动区域遗体器官捐献事业不断发展。

2018年底,随着徐州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的建成,为遗体器官捐献者家属提供了集体缅怀纪念的平台,也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遗体器官捐献事业创造了有利条件。2019年3月17日,我市首次举行遗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活动,300余名遗体器官捐献者家属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深情缅怀。

“今后,我市每年都将举行庄严隆重的缅怀纪念活动,表达对捐献者的崇高敬意,促进更多爱心人士、爱心机构加入这项事业,挽救更多生命,传递更多正能量。”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钟毅亭说。

广泛宣传 简化流程 登记与捐献人数逐年提升

遗体器官捐献作为挽救他人生命与健康、促进医学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公益事业,近年来,市红十字会通过媒体宣传、公益广告、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呼吁更多市民转变观念,自觉投身到无偿捐献遗体器官的行列中来。

2014年,捐献器官的公益广告首次亮相徐州。在市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徐州医科大学蒲公英志愿者服务队深入社区,开展了6期“同在一片蓝天,让爱与生命延续”“器官捐献,生命永续”主题宣传活动,影响受众千余人。截至今年2月,全市已实现人体器官捐献61例,捐献大器官174个,帮助170余位器官功能衰竭患者延续了生命,获得了新生,捐献角膜121片,帮助150余名失明患者重见光明,公众对遗体器官捐献的接受与认可度越来越高。

人文关怀 大爱无疆 让更多病患重获新生

自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器官捐献协调员这份新职业就诞生了。

“协调员,是做好器官捐献的协调工作,而不是劝说工作。”作为我市第一批考取资格证书的器官捐献协调员,市红十字会捐献服务部部长张君贤告诉记者,协调员代表红十字会作为第三方,需要及时了解患者病情演变、器官功能状况,与家属进行沟通,宣讲有关政策法规,待家属全部同意捐献后,逐级上报市、省级红十字会,随即启动捐献程序,完成捐献法律手续,组织死亡判定,见证器官获取与遗体复原,完成捐献者缅怀纪念,帮助困难家庭申请救助事项等工作。

在协调器官捐献的过程中,公安、司法、民政系统也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事故办案民警、法医积极与伤者家属沟通,宣讲有关政策法规,初步确定责任认定与民事赔偿,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提供民事赔偿的司法援助,市第二公墓为遗体器官捐献者建立了“长青园”,免费举行礼仪生态安葬,红十字会对家庭困难的捐献者家属开展慰问救助工作,主动对接民政、教育等部门为他们办理低保、减免学杂费、提供午餐补助等,做好遗体器官捐献后的一系列保障工作。

从2014年实现器官捐献零的突破,到2018年遗体成功捐献11例、器官成功捐献20例,徐州市红十字会攻坚克难,依法履职,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广泛宣传动员,凝聚社会爱心,如今红十字的遗体器官捐献“徐州模式”新实践,正在让更多徘徊在生死之间的病患重获新生,让生命以这种特殊的形式得以延续,绽放不一样的“生命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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