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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农民工住公租房三年以上可优先购买

  据安徽商报报道 双节将至,大批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将回到家乡,亳州市出台文件,真金白银支持农民工在家乡的城市就业。

  记者从亳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亳州市出台《关于促进农民工进城就业的若干意见》,意见规定,进城就业且在城区无住房的农民工,可申请政府提供的公租房,在公租房存量不足的情况下,农民工也可租赁其他住房;以上人员一律享受公租房同等面积租赁价格30%的补贴。稳定就业且租赁公租房3年以上的,可优先购买该公租房,个人自付租金部分可抵缴购房款。还将进城且在企业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购买住房时可享受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

  亳州市规定,根据进城就业农民工购房所在学区,按照就近免试原则,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其子女入学。对核定用工200人以上的食品、鞋服、箱包、玩具、电子等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及商贸服务企业、呼叫中心,建立企业岗位补贴制度。这些企业新录用且连续用工6个月以上的工人,由财政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直补到企业,累计补贴6个月。 亳州市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办职业学校或培训机构,自主培养发展所需的技能人才,与其他职业学校、培训机构一样可以申请成为人社部门定点培训机构,享受按工种直补到个人的培训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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