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类疾病职工门诊单病种待遇提高
来源: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 作者:王红菊 时间:2019-08-28
为继续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关于新增按病种收付费项目及管理要求的通知》文件,新增、调整了部分按病种收付费项目,涉及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精神类疾病调整的有重症精神病(双向情感障碍抑郁发作)职工门诊、重症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职工门诊、重症精神病(双向情感障碍躁狂发作)职工门诊三个门诊单病种项目,结算标准由原来的每月200元调整为每月300元,于2019年9月1日起执行。
来源: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医保办 王红菊
来源: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医保办 王红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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