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健康频道 > 行业信息

江苏4万无偿献血者符合“三免” 献血年龄放宽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12-04

 按照《江苏省献血条例》规定:“每年十二月为全省无偿献血宣传月”。今年首个全省无偿献血宣传月的主题是“推进无偿献血,共创健康江苏”。12月1日,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召开新闻通气会,并在南京鼓楼广场举办无偿献血宣传月启动活动。省卫生计生委统计显示,全省有4万无偿献血志愿者符合“三免”。

全省有4万人符合“三免”

新修订版的《江苏省献血条例》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新《条例》增加对献血特殊贡献者的奖励。新增“在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国家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以凭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政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设区的市、县(市、区)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关爱献血者的具体措施”。

江苏省血液中心统计显示,全省有4万人符合“三免”,南京有5000余人。

献血年龄也放宽了

新《条例》为调动无偿献血者的积极性,进一步鼓励无偿献血,在保证对献血者身体健康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一是适度放宽了献血者年龄,规定“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自愿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六十周岁”;二是调整一次献血量的表述,将“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修改为“每次可以选择献四百毫升、三百毫升或者二百毫升血液”,鼓励增加单次献血量,有利于降低用血者感染风险;三是增加献血频次和种类,将“鼓励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自愿多次献血”修改为“鼓励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多次、定期献血及捐赠造血干细胞”。

新《条例》扩大献血返还的受益人群范围。将献血返还政策的受益人群从“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进一步扩大至“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父母”,新增捐献造血干细胞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父母纳入激励保障范畴。

江苏无偿献血人次上升

据统计,与2012年相比,2016年江苏无偿献血人次上升4.74%,采血量上升7.25%,千人口献血率达到12.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7年前三季度全省共有71.9万人次参加无偿献血,采血总量达232吨,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53%和2.84%。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无偿成分献血率、自愿无偿献血率持续保持100%。(刘峻)

 
来源:现代快报
 

责任编辑:管理员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关于我们 | 工作人员查询

黄淮网(www.86hh.com)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250288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