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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疮患者不能做妈妈?错!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8-01

 

狼疮患者不能做妈妈?错!

 

黄蓉芳

原标题:狼疮患者不能做妈妈?错!

  狼疮患者不能做妈妈?错!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风湿科主任医师张建瑜介绍,70%左右的狼疮患者是育龄期女性,只要符合备孕条件,均可像正常人一样生育。当然,一旦妊娠,需风湿科和产科医生共同随访。

  张建瑜介绍,系统性红斑狼疮是一种累及全身多脏器的自身免疫性结缔组织病,是由于遗传、内分泌和环境因素相互作用而导致的机体免疫紊乱引起的慢性炎性疾病,90%以上为女性患者。早期、轻型和不典型的病例日见增多,如可表现为关节痛、皮疹、不孕、反复流产或死胎,重则损害内脏导致内脏功能衰竭。年轻女性出现两个系统以上的病变,应警惕红斑狼疮可能。由于狼疮的复杂性和个体异质性,治疗方案亦因患者病情而异,基础用药是糖皮质激素和免疫抑制剂。

  张建瑜说,过去妊娠生育曾经被列为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禁忌症。而今,大多数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在疾病控制后,可以安全地妊娠生育。一般来说,无重要脏器损害、病情稳定一年或一年以上的狼疮患者,在维持小剂量激素、羟氯喹的情况下都能顺利、安全地妊娠和生育。但是,那些自行停药、没有遵从医嘱的狼疮患者,尤其是活动期的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一旦妊娠,则有可能发生流产、早产、死胎和诱发母体病情恶化等情况。因此,病情不稳定时不宜怀孕。(全媒体记者黄蓉芳 通讯员白恬)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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