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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长:住房用地是保障住有所居 不能炒作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部长通道”上回答记者提问 人民网记者张启川摄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部长通道”上回答记者提问 人民网记者张启川摄

  人民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夏晓伦)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部长通道”上接受采访时表示,国家制定宏观调控政策,地方因地制宜来组织实施。坚持去库存与防过热两者并重。对于不同的地区采取分类指导、因城施策,对重点城市,一城一策、靶向治理。

  针对房地产热点问题,姜大明表示:

  第一,要明确住房用地的本质属性,能够保障居民住有所居。中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样一个定位,根据这个定位我们也提出,住房用地是保障住有所居的,不能拿来炒作、囤积,以此来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遏制炒作土地的投机行为。

  第二,要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因城因地来分类施策。国家来制定宏观调控政策,地方因地制宜来组织实施。坚持去库存与防过热两者并重。对于不同的地区采取分类指导、因城施策,对重点城市,一城一策、靶向治理。房价压力过大的城市,应该合理的增加土地住宅用地的供应,去库存任务重的城市,要减少以至暂停住宅土地供应。

  第三,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加快形成长效机制。一是要保障总量、优化结构。“十三五”规划所确定的建设用地的增量规模,完全可以满足发展的需要。现在关键的问题是要调整建设用地的结构,合理提高住宅用地的比例。要用市场配置来满足多样化住房的用地需求。对于保障性的住房建设用地,我们实行应保尽保。二是要规划引导、稳定预期。现在我们正在落实人地挂钩政策,同时要求城市政府要公布住房用地的中期规划和三年滚动计划,以此来稳定居民和企业的良好预期。三是要完善制度、防范风险。认真总结各地土地市场调控的经验,要完善现在进行的土地招拍挂制度,来稳定城市土地的价格,使它能够平稳。同时要严密防范房地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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