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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卫计委建立分级诊疗综合防治服务模式

 徐州日报讯(记者 骆耀明)近年来,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疫情呈逐年下降趋势。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建立分级诊疗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11月14日,我市出台相关规定,在全市推行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明确工作考核指标,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

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完善结核病分级诊疗制度和综合服务模式是当前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总目标是进一步减少结核病的发病和传播。到2018年底,全市要完成以下目标:一是结核病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成,普通肺结核患者在县(区)级定点医院接受治疗的比例达到90%。二是患者发现和规范管理水平显著提高,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和疑似患者查痰率达到90%;重点人群肺结核筛查率达到90%;肺结核患者均进行痰培养,确诊患者中病原学诊断率达到50%;病原学阳性患者的分子生物学耐药检测比例达到80%;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三是肺结核诊疗服务进一步规范,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均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质量考核和奖惩机制,规范开展诊疗服务。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率达到90%;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纳入治疗率达到70%,治疗成功率达到50%。四是提高肺结核患者医疗保障救助水平,将肺结核纳入按病种付费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切实减轻患者负担,避免发生家庭灾难性支出。

加大患者发现力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开展医务人员的全员培训,多渠道提升医务人员结核病诊治能力,增强所有医务人员肺结核防治意识。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对因症就诊的患者、肺结核密切接触者、65岁以上老年人和糖尿病人等高风险人群主动开展症状筛查,并逐步将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时进行疫情报告,并向结核病诊治定点医院转诊。规范患者转诊流程。根据患者不同情况、遵循归口诊断、规范治疗、全程管理、无缝隙衔接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转诊流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发现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患者,要向所在地市、县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各定点医院对转诊来的患者要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就诊,及时做出诊断并确定治疗方案。加强诊疗质量控制。各地定点医院要根据国家肺结核诊断标准、门诊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等有关技术指南要求,对肺结核进行规范诊治,落实患者复查和随访检查,确保完成全程治疗,提高治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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