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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地方海事部门强化船舶污染源头治理

 攻坚污染防治 助力绿色水运

 

徐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杨旭东)记者从3月15日召开的全市海事船检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我市地方海事部门将着眼蓝天碧水,把船舶污染防治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船舶污染源头治理,在全省率先实现辖区船舶依法使用国标燃油,淘汰老旧运输船舶,严把新增船舶检验关,守护京杭运河南水北调主通道净水走廊生态安全。

2018年,我市地方海事部门坚持安全监管与生态环保并重,坚持船舶检验与绿色发展并重,建立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社会化运营监管机制、工作痕迹可查证、行为可追溯、责任可追究,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闭环体系基本形成。开展 “保护母亲河、从我做起”环保主题活动,通过公益行为引导船员养成收集、储存、送缴船舶垃圾的习惯。同时强化船舶燃油质量抽检密度,加大船舶垃圾送交检查力度,船员环保意识普遍提高,船舶垃圾排放持续减少,硫化物排放有效降低,保卫“净水蓝天”取得阶段性成果。

今年,为攻坚污染防治,助力绿色水运,我市地方海事局将加强船舶污染防治机制建设,制定完善运行规程和监管规程,实现监管的可追溯、可核查。上半年对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进行固化,年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确保运行有效、监管有力。继续开展“保护母亲河、从我做起”环保主题活动,严格实施船舶封舱管理,避免扬尘污染。严厉查处未按规定送交垃圾的船舶,督促船员积极参与船舶污染防治。强化船舶污染源头治理,加大船舶燃油抽检密度和处罚力度,对硫含量高于10mg/kg的,一律实施行政处罚,对燃油超标50mg/kg以上的船舶,依法从重处罚,在全省率先实现辖区船舶依法使用国标燃油,2019年船舶燃油抽检不低于550艘次。健全联单监管机制,探索建立监管联单电子流转体系,利用信息化平台推动船舶污染物监管联单制度的有效运行,实现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大幅提高上岸处置比例。加快淘汰老旧运输船舶,严把新增船舶检验关,对400总吨以下运输船舶实施生活污水防污改造,加大对已实施生活污水改造船舶不正常使用的行政处罚力度。

同时,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着力精简审批事项、大力缩短审批时间,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打造一流的海事营商服务品牌。继续深化“不见面审批”,推进船舶国籍证书换发“先审后验”,让数据多跑路,让船员少跑路。优化证书发放流程,提供证书发放邮寄服务,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继续推进 “通检通认”和“网上报检”,总结电子印章使用经验,形成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便捷性。压缩行政处罚数量,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减轻船民负担,服务水运经济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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