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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 群众家门口尽享法律服务

 人民网济南11月21日电(宋翠)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在全省部署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让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山东省司法厅厅长王本群在会上介绍相关情况说,11月9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村(社区)法律顾问由具备一定条件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是,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实施意见》要求,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每个村(社区)累计服务8小时,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所每年至少组织1次大型法律服务进村(社区)活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应及时记入工作台账,作为年度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村(社区)要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设置公示栏和便民信箱,公布法律顾问的姓名、职责、联系方式、驻点时间等。

“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步骤,分为先行试点、全面推开、总结提高三个阶段。”王本群介绍说,第一阶段从现在到明年3月,每个市各选择1至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为全面推开积累经验。第二阶段从明年4月到2018年9月,各市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形成一整套比较系统完备的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和评估标准。第三阶段是2018年10月,对全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认真落实好这个文件,就能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就能真正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王本群表示,《实施意见》是山东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又一项重要改革成果,各地要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体制机制;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和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益性服务进行适当经济补贴的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在省扶贫工作重点村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同时,建立责任分工机制,将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各项任务分解细化到有关处(室)、单位,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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