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展频道 > 产业公司 > 正文

徐州市城管局通报全市近年来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规范、整治情况

 


整治违规户外广告 提升城市品位形象 
市城管局通报我市近年来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规范、整治情况
 

 

徐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颜子舒)7月26日,徐州市城管局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近年来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规范、整治情况。

近年来,围绕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我市坚持以“打造具有徐州特色的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示范城市”为目标,通过科学合理编制户外广告规划,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专项整治活动,注重长效管理,城市的形象和品位明显提升,城市面貌明显改观,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建设等方面都产生了积极作用。截至目前,我市共整治违规户外广告设施6.3万余处,店招标牌2.4万余处。

据市城管局户外广告管理处处长周保国介绍,近年来,我市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分批次、有计划地开展了户外广告、店招标牌整治活动,对全市范围内户外广告、店招标牌进行规范设置管理。截至目前,基本完成了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整治工作。共整治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6.3万余处,面积逾45万平方米,其中楼顶大型广告设施260余处,面积约3.9万平方米,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79座,面积约1.7万平方米,扎地广告719座,面积约8000平方米,墙体广告5700余处,面积逾10万平方米,张贴、道旗、条幅等其他广告类型5.6万余处,面积约28.6万平方米;店招标牌2.4万余处,面积逾7.5万平方米。

按照“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为保证规划落实,减少阻力,提高效率,主动上门服务,积极与企业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流,倾听企业意见和建议,在宣传政策规定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指导,提出合理化设置意见。截至目前,共计走访近千家企业,现场提供户外广告、店招标牌设置指导意见3000余条。

在整治活动中,我市将许可到期、不符合规划、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分批次列入了整治任务,有计划往前推进。在整治前,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广告业主座谈会,在新闻媒体公示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整治信息,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违规户外广告设施,逾期不拆除的,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拆除。在经过前期的公示、催告以及上门服务后,大部分业主能够理解和支持整治工作,积极自行或者配合行政机关进行拆除。

发布会上,市城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童斌还对被城管拆除古彭大厦的户外广告设施是否有规划许可的问题给予了解答。他介绍,徐州市规划局在1998年1月24日,给徐州市成功广告发布制作中心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意在古彭大厦东南墙体做广告牌,用镀锌铁皮,其尺寸为高度从第五层至顶层下3米处,宽12米。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期限为3年。2001年11月29日,徐州市成功广告发布制作中心被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2012年,徐州牛车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2年8月注册成立),未经市容、规划等部门批准,擅自设置了材质为铝型材质,三棱柱形式,尺寸为宽14米,高度从五层至顶层下1米的户外广告设施。1998年徐州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许可事项、内容与当事人并无关联性。而徐州牛车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古彭大厦楼体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并未取得相关部门许可。且徐州市2010年编制、2017年修编的《市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古彭大厦楼体也均未规划有户外广告设置位置。因此,当事人徐州牛车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设置的古彭大厦楼体户外广告设施,不符合《徐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未取得户外广告设施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根据《江苏省广告条例》,该设施依法应当拆除。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管理员
扫描关注黄淮网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本文地址:http://www.86hh.com/finance/cygs/2018-07-30/427378.html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文章关键词:
关于我们(About Us) | 工作人员查询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加盟代理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Copyright © 2009 - 2019 黄淮网(WWW.86H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6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都大厦4层     联系电话:0516-85752568     客服QQ:541440872     投稿邮箱: ZGJSXZ@sina.com
黄淮网法律顾问:江苏淮海明镜律师事务所 田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