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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城市管理局进行了巡察。2018年1月1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城市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从严从实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市委巡察动员会后,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传达巡察工作要求、组织学习巡视条例,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全力配合好巡察组工作,及时向巡察组提供各项材料,实事求是接受巡察组谈话。巡察反馈意见后,深刻认识存在问题,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中,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

二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党委领导整改组、基层党建整改组、财务清理整改组、干部队伍整改组、党风廉政建设整改组和整改督查组,由各分管党委成员牵头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印发了《中共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巡察反馈的4大类问题,梳理出63项整改任务,建立了“责任领导签字负责、责任处室牵头填报、相关单位协同整改”的台账日报、整改销号工作机制。

三是立行立改,提高整改成效。组织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7次局党委会、6次局长办公会、2次财务专项整改会、1次党建专项整改会,集中研究、严抓整改落实;对党建、财务方面存在的重大、典型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定期报告和督查制度,对局财务处、机关党委,市城管执法支队等处(室)、单位在整改中存在的措施不全面、推进慢、举一反三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确保整改事事有结果、件件有落实。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大类、63个具体问题,56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并长期深化巩固,7个问题正积极推进。结合整改工作,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57个,建章立制60项。

二、以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政治敏锐性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指示精神,突出政治建设、发挥“引领”作用,印发了《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意见》和《徐州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党课及集中学习内容要点》,强化党员干部树立“四个意识”,把政治建设的成效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分析解决问题、推动改革发展的实际能力。二是狠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市委2015年6月专题调研城市管理工作形成的第34号《中共徐州市委办公会议纪要》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细化环卫保洁、道路养护和路灯维护等一系列工作措施,推进城区照明设施维护市场化运行方案,持续跟进督导。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修订、完善了会议、经费、接待、文件等管理制度。

2、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党委班子建设,合理分工,协同运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进一步提升党委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印发了《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党委会议事规则》。二是提高目标站位,对徐州市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城市管理、城市治理工作进行科学定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精致、细腻、整洁、有序”城市环境的工作要求,以精细化管理为着力点,印发了《关于做好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调查的通知》和《关于优化城市管理责任区工作制度的通知》等。三是在重大事项决策上加强风险防控。为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岗位、重要事项的监督,有效防止廉政风险发生,通过对重大项目建设立项、招标、建设、验收四个方面实行全方位审查、全过程监督,出台了《徐州市城市管理局重大项目建设监督实施意见》,确保重大项目建设规范运行、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3、关于“党委班子领导力欠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全局上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重在找准短板弱项,解决实际问题。针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占道经营、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等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迅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立足长效治理,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出台了《徐州市城市管理局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占道经营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关于开展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二是科学合理优化环卫市场化作业社会监督有奖举报机制,加大专业考核力度,通过深入调研,合理优化奖励标准;成立信息研判中心,加强监督考核,严厉打击造假案卷违法当事人。三是严格执行《加强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徐州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规划》和《徐州市主城区路外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要求,完成了《徐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严格执法管理,着力解决市区车位严重不足、停车困难和随意划线停车等问题。四是出台了《徐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管理教育培训规范》等制度规范,全面提升城管队伍整体执法水平和社会形象。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薄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第一要务,印发了《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切实把抓党建作为一把手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相互交融、协同推进;二是认真开展政治学习自查自纠行动,印发了《徐州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党课及集中学习内容要点》,要求各级党组织针对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全面进行“回头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局重点工程办公室等临时机构成立临时党支部,按要求正常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丰富党员政治生活,解决党建工作缺失问题。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好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印发了《中共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党委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和《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规定》,班子成员坚持从严标准、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的态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了巡察反馈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整改重点。二是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围绕政治学习工作重点,不断加强局党委带头学法用法的示范引领作用,印发了《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党委关于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意见》和《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年度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三是加强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印发了《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和《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通过定期参加下级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

3、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委议事规则办事,印发了《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徐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坚决避免随意决策、盲目决策,坚决反对和杜绝劳民伤财、贪大求全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不断提升党委的决策水平、决策质量和决策效率。

4、关于“党费监督管理严重缺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党费专项检查督查领导小组,对局机关党委,市城管执法支队党委、市市政管理处党委、市场站公司党支部、市照明处党支部、市环卫处党支部、市数字化城管指挥监督中心党支部2013-2016年党员党费缴纳情况全面督查,对排查到的问题,督促立行立改。二是充分利用支部全体党员大会、书记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活动形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费收缴工作的规章、规定和有关文件,督促党员按时缴纳党费。三是印发了《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建立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按期调整缴纳标准基数,完善党费收缴台账,通过加强收缴管理,做到党费收取、登记、保管、上缴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不断增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

5、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出台了《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争取编办招录城市管理、城建工程等方面的公务人员,逐步增加城市管理方面的专业干部,提高年轻干部比例,注重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培养。二是出台了《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通过在线学习、专业知识培训等方式提高在职干部管理能力、业务水平,使之真正成为适应当前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骨干和行家里手。三是在参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础上,出台了《徐州市城市管理局科级干部晋升暂行办法》,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选人用人行为,落实干部岗位交流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轮岗交流。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出台了《中共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和《徐州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将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二是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与基层各党组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责任清单,逐项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三是完善和落实《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执行报告婚丧嫁娶等事项的通知》《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公用物品采购报销规定》和《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办公用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2、关于“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学习领会市委给徐建同志的一封信指示精神、《十二届市委前三轮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市纪委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调查处理。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意识缺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紧紧围绕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印发了《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有效措施,逐步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按照环卫协会脱钩方案,委托第三方对协会资产进行全面摸底和清查登记,确定资产权属,提出资产分离方案,促进协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2、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定期开展财经纪律培训,提高对严守财经纪律重要性的认识,强化遵守财经纪律责任意识,把教育与管理有机结合;坚持监督关口前移,注重事前监督和防范,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二是修订、印发了《徐州市城市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建立内部控制和权责分离制度,把决策、执行、监督三方面适当分离,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促进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和权力制约。三是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的违规违纪问题,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调查处理。

3、关于“‘四风’问题屡禁不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专题召开了城管系统作风纪律整顿会、作风纪律警示教育会,印发了工作议案;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坚决予以退缴收回,对超标报销的住宿费、乘车费、差旅补助等进行了清退;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清退所有租赁车辆。

三、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促进城市管理与服务水平新提升为目标,努力打造“百姓城管”品牌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在全局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四风”。继续把作风建设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成立纪律作风整顿领导小组,组建作风建设办公室,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纠风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门进行检查监督。

三是深化整改成效,促进城管事业新发展。充分利用巡察整改契机,集中解决阻碍城市管理、城市治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历史遗留和新时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大力优化营商环境,项目化推进“三清示范区”建设,努力打造“为百姓服务、请百姓参与、让百姓满意”的“百姓城管”品牌,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6-85805619;邮政信箱: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徐州市元和路1号新城区市行政中心东区综合行政办公楼E520室,邮编221000);电子邮箱:xzcgjdc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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