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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力在改革中不断激发 ——我市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工作纪实

 

◎徐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海杰

9月20日,徐州市召开“两个全覆盖”改革动员部署暨新任职干部集体谈话会。市委书记张国华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统筹推进“两个全覆盖”改革,把监督执纪触角延伸到每个角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会上宣读了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派驻机构市管干部任职决定,公布了《关于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与此同时,各县(市)区与市委同步,“两个全覆盖”已落实到位,这标志我市纪检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全面完成。

整合资源

实现全面覆盖

派驻监督是纪委监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派驻机构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派驻机构和体制有很多有待理顺和完善的地方,覆盖面不全,不同程度存在不便监督、不敢监督、监督乏力的问题。派驻机构的改革核心正是从体制入手,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将有限的编制和人员力量集中使用,保持派驻机构相对独立性,把分散的力量整合起来,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和“前哨”作用。

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徐州市委将纪检体制改革放在突出位置,年初把纪检派驻改革确定为今年全市重点改革事项。5月初,全省市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推进会后,徐州市派驻机构改革工作驶上了快车道。编制核定、人员调配、监督管理等各项方案经市纪委常委会多次研究并报送省纪委审核通过。7月底,市委办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市纪委设立21个派驻纪检组,监督单位79家,17个综合派驻纪检组覆盖单位76个,3个单独派驻纪检组分别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公安局。统一名称为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由市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市纪委负责,不参与驻在单位的日常工作,全面实现对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截至9月20日,10个县(市)区“两个全覆盖”改革动员部署会全部召开,完成派驻纪检机构改革任务。共派出纪检机构104个,覆盖县(市)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637个,总体人员到位率88.4%。

“这次改革实质上是重塑了监督体制,彻底将过去部门党委(党组)与纪委(纪检组)存在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转变为‘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变同体监督为异体监督。”市纪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把监督执纪的触角延伸,实现对党和国家机关的全方位、全领域、全时段监督,激发各部门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动力和工作活力。

——破解监督难题的需要。解决当前派驻监督工作中存在的角色冲突、利益冲突、身份冲突等问题,更好发挥派驻监督的作用,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的需要。这次改革着眼于破除影响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体制障碍,解决制约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深层次问题。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各级纪委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精挑细琢

打造优秀队伍

“巡察、派驻纪检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忠诚履职尽责,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在9月13日至15日举行的徐州市巡察及派驻纪检干部培训班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董向阳谆谆告诫道。市纪委将派驻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的学习提升放在突出位置,多层级多批次开展培训,省市纪委相关领导和业务骨干讲授相关课程,内容涵盖纪检监察全部主体业务。通过培训、谈话,全体派驻纪检组长和干部的使命感、责任感和业务能力得到普遍提升,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经过县委同意,县编办把现有的机动编制首先划转给派驻纪检组使用。”8月11日,在全市纪检体制改革暨巡察机构建设座谈会上,时任丰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朱应平汇报说。派驻改革难点之一就是县(市)区缺少行政编制,部分县(市)区不同程度存在混编、超编情况,这给改革推进带来较大阻碍。但是在市县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派驻改革中的各项困难均得以有效化解。

市县两级纪委通过联席会议、专题汇报、面谈交流、电话沟通等形式,与有关各方共同学习中央、省委改革精神,共同研究政策依据。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委身体力行“四个意识”,体现出高度的政治站位。10个县(市)区派驻机构共核定编制430个,其中行政编制422个,占比高达98%。在8月底改革的最后阶段,市编办安排专人审核县(市)区编制方案,不分节假日即来即审,做到了成熟一个核准一个。

在派驻纪检组的人员配备上,市委、市纪委坚持忠诚干净担当标准,严把入口关。改革之初,市纪委就全面梳理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干部情况,逐个听取改革涉及的所有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建议,全面摸清年龄结构、专业特长、思想动态等相关信息。改革进程中,在妥善处理好原纪检干部的进退流转问题的同时,挑选一批优秀同志进入派驻纪检干部队伍。全面考察每位人选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进行档案审核,对“三龄二历一身份”和党风廉政情况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纪检工作要求的果断否决。人员配备方案根据干部层级分别经市委常委会、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后,调入派驻纪检组。

建章立制

夯实监督执纪基础

“过去,我在原来单位除了党风廉政建设还得分管其他一些业务,往往是种了别人的‘自留地’,荒了自家的‘责任田’,监督执纪很多时候很难顾及。”改革后这位派驻干部所说的问题将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据了解,派驻纪检组的任务包括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好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五项主要职责和九项监督权限,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紧紧盯住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和科级干部。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下属(派出)单位的监督,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的能力,发现问题就要盯住,该查处的要查处,该问责的要问责。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同样要追究责任。

在不断推进机构成立、人员配备的同时,派驻纪检组具体的制度建设同步设计、同步落实。在我市“两个全覆盖”改革动员部署暨新任职干部集体谈话会上,《徐州市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就发放到每个派驻纪检组成员手中,对派驻机构的监督执纪问责、保障考核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目前,《徐州市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等八个文件草案正在征求各党委(党组)、各派驻纪检组的意见建议,文件涉及信访举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络员等各项制度,修改完善施行后将有力推动派驻机构执纪监督问责工作的开展。

派驻纪检组目前已逐步展开工作。9月下旬,市纪委印发的《关于强化专责监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工作方案》《中共徐州市纪委落实〈中共徐州市委关于十三届省委首轮巡视14个县(市、区)发现的突出问题对照整改方案〉任务分工方案》,都明确了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部分派驻纪检组根据市纪委统一安排,对违反公款购买高档白酒和香烟等“十个严禁”行为进行了查处,派驻机构的“哨兵”“探照灯”作用初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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