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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执行不再难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执行联动决定生效这五年

 

为了执行不再难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执行联动决定生效这五年
 

 

◎付静

为破解“执行难”、探索构建执行联动长效机制,2012年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国首创出台了《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联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今年5-6月,市人大常委会对《决定》实施情况进行了第五次检查,五年来,全市各联动部门主动贯彻执行决定内容,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执行联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

社会关注

联动决定应运而生

执行难是长期以来影响和困扰法院工作的难点,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早在2012年4月20日,徐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就审议通过了《决定》,这是全国首个关于执行联动的法规式文件。《决定》设置的条款无论在外延还是在内涵方面都体现了鲜明的地方特色。

——职责法定化。《决定》不仅明确了执法主体的相应职责,同时还明确了公安、工商、房管、国土等部门协助执行的职责,将执行联动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轨道。

——追责全面化。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当事人,联手限制生产经营、从业资格、信用等级、工作生活,使执行联动工作形成合力。

——资源共享化。将执行案件信息系统与相关职能部门管理系统实现网络对接、信息共享,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决定》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时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先后作出批示,对《决定》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最高院执行局、省法院商请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推介;省高院2012年第34期通报专门予以转发,并在全省范围推广。

四度检查

联动机制显威慑

当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对《决定》落实情况进行了第一次检查。当年的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决定》出台以后,全市法院累计查询被执行人身份信息4048次,车辆信息1971次,工商信息1566次,房产信息4061次。法院负责人在向执法检查组介绍有关情况时说:“在今年开展的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过程中,《决定》赋予的各种执行措施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省委政法委确定的71件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已执结67件,执结率为94.3%。”

2013年5月,在《决定》实施一周年之际,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再次进行了检查。联动机制又有新突破。市综治委将执行联动工作纳入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市中院与市房管局、公安局开通了网上“点对点”查询专线。当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了加强人民法院执行联动工作督查促进会议,进一步推动了法院和联动单位统一认识、全力推进联动机制完善。

紧盯执行不忘外出取经。2014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赴浙江、福建等地就执行联动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执行信息化建设发展之快令调研组感到震撼。“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加强联动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主体地位,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时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忠达在会议上掷地有声。

合力攻坚 让执行工作踩上“风火轮”

“全市法院建立起具有本地特色的执行查控系统,《决定》实施以来,市中院共计发布限制高消费令12期672人,向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430条,全国统一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施行以来,全市法院先后有3.68万人因受到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今年第五次检查,执行联动机制的成效令执法检查组感到欣慰,“2015、2016年全市法院实际执结率由29.38%提高到38.34%;今年1-5月实际执结率上升到42.92%。”

“《决定》在2012年出台,具有很强的前瞻性,五年来在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深入的检查推动下,《决定》贯彻情况越来越好”,多次参与检查活动的代表王晓燕说。

联动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也引起执法检查组的深思。少数法院和执行联动单位对落实“一法一决定”不够重视,房产、土地信息的查询还依赖于“登门临柜”的方式办理,拒执罪案件移送质量不高……“要进一步深化执行联动的深度和准确度,尽快形成全员配合执行、协助执行的大格局,对于消极履行协助义务的单位,必要时召开专题询问会予以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赴宁强调。

人大监督促联动。据悉,市中院正在与市不动产登记局紧急对接,就建设查控网达成共识,将于近期着手网站建设工作;公检法就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已草拟好文件,将于近期会签。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强监督,助推法院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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