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展频道 > 产业公司 > 正文

徐州市商务局被国务院确定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单位

 

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市商务局被国务院确定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单位
 

 

徐州日报讯(记者 郑微)记者昨从市商务局了解到,当前,国务院办公厅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确定全国32家市级地方政府和部门为试点单位,徐州市商务局被明确为商务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的组织实施单位,承担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任务。

“三项制度”是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它是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原则的具体体现;是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必然要求。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点做好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提高信息化水平、强化记录实效等工作。

据了解,为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确保执法规范化、节点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市商务局于2015年底就完成了“江苏省商务综合执法信息管理平台”。当前,市商务局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着手开展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改造提升硬件设施、细化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等方面工作。

该局修订了2016年印发的《徐州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明确试点的范围为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进一步明确音像记录的时间要求。同时,购置配齐了执法记录仪及其采集工作站、移动执法终端、蓝牙打印机、录音笔、摄像机、照相机等相关设备。同时,为进一步提升试点工作成效,市商务局正在完善电子签章、数字指模系统的开发应用平台。据悉,该平台可以实现执法和办案网上运行的目标,整个执法办案过程无须书写纸质文书,所需纸质文书、文件和纸质档案均由平台下载打印提供,在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具有涵盖执法的全部过程,集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于一体,实现全过程留痕,实现可回溯管理,回应规范执法程序的目的五大优点。

市商务局将试点工作与正在进行的商务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相结合,统筹协调推进。当前,市商务局下设的徐州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已严格按照三项制度的要求开展商务综合执法。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在徐州市商务局的门户网站和12312接待大厅公开,一般程序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在政府双公示网站上公开,双随机抽查结果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所有执法活动从进入行政相对人经营、办公场所到离开行政相对人经营、办公场所的时段,全部开启执法记录仪,回到支队后首先将执法记录仪放至信息采集工作站,统一清空上传和保存;非现场询问必须在支队的询问室进行,并全过程录音录像。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该局依法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给予法制审核,并聘用法律顾问给予支持配合。

同时,进一步优化升级该局开发的商务综合执法信息平台,通过远程指挥、执法情况实时上传等功能,实现执法、审批、处罚、公示等全过程留痕,提高执法工作信息化,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商务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管理员
扫描关注黄淮网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本文地址:http://www.86hh.com/finance/cygs/2017-04-10/390173.html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文章关键词:
关于我们(About Us) | 工作人员查询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加盟代理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Copyright © 2009 - 2019 黄淮网(WWW.86H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6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都大厦4层     联系电话:0516-85752568     客服QQ:541440872     投稿邮箱: ZGJSXZ@sina.com
黄淮网法律顾问:江苏淮海明镜律师事务所 田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