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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个体户“两证整合”今起施行

 徐州日报讯(记者 甘晓妹)在企业享受“五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红利后,个体工商户也迎来商事制度改革的利好消息。记者从徐州市工商局获悉,今天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将实施“两证整合”登记制度。

据介绍,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是指将由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实施改革后,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将实时共享。个体工商户要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只需在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由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将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需要注意的是,其他涉税事项仍需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据悉,今年8月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四部门发布了《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进这项改革作出了制度安排。按照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印发的《意见》,从12月1日起,江苏个体工商户登记将统一登记条件,规范登记流程,优化服务方式,改造升级系统,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

工商部门强调,为尽量减少改革前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负担,与企业“五证合一”改革时设立过渡期不同,此次改革对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没有规定过渡期。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向新开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对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的,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鼓励个体工商户主动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但是,充分尊重广大个体经营者的意愿,不做强制性要求。

徐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体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证整合”在实现一照一码的同时,还能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简化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为大众创业提供便利,有利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工商部门还提醒,个体工商户登记各类文书可以通过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电子政务网站(http://www.jsgsj. gov. cn)下载或者到登记地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部门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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