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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出台发展意见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要有两年以上农村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教育人才队伍的整体水平,日前,我市就加强全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发展意见。

到2020年,建立100个名师工作室

“意见”指出,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实施师德建设工程,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加强对民办学校、社会办学机构教师的资质核查与从业行为监管;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对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实行评先晋级等一票否决制。

实施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行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推行教师培训学分制度。扩大与境内外优质教师培训专业机构合作,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和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实施中小学教师全学段、全学科网络培训。利用国内外高端培训平台,提升名教师、名校长和有潜力教师的培训层次。到2020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分别达到60%、90%、100%,普通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比例达到20%以上。

实施名优教师培养工程,加强高层次教育人才梯队建设,深入推进“青蓝工程”、“名师名校长工程”。加强名师工作室建设,加大对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专业发展的指导,实行名师名校长培养导师制,聘请国内知名教育教学专家担任导师,更好发挥名师示范带动作用。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积极吸引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来徐任教。支持鼓励教师和校长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教育家。到2020年,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比例达到30%,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75%;市级名优教师1500人,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特级教师200人以上,建立名师工作室100个。

建立聘用教师工资保障制度

我市将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适当提高高层次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并向农村学校倾斜,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和薄弱学校中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可在规定的比例上限内上浮1-2个百分点。

改革教师补充办法。依据全市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情况,每年末按次年教师退休人数制定教师补充计划,在不突破现有编制数量的前提下,实现“减一补一”。学生数增长较快、教师结构性缺员矛盾突出的地区,可采取按岗位购买服务的办法招录聘用教师,严格核定招录人数和条件,通过人事代理,实行合同管理,建立相应的工资保障制度,其工资收入享受与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建立市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采取定向培养方式,培养“一专多能”和农村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各县(市)区与定向培养学生签订协议,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保障其按协议落实就业岗位。

健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校长在同一学校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教师包括骨干教师按照每年不低于15%的比例进行交流。建立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的新机制,通过集团化办学、托管、对日支援、教师走教等方式创新交流轮岗形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交流。

“意见”明确,城区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有两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申报评选县级以上青年优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校长、特级教师以及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聘高级职称时,应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任职任教经历。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拉开档次

“意见”还提出,将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开展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改革试点,加大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统筹力度,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时向缺编学校、教育督导考核优秀学校倾斜,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和激励作用。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绩效考核,在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时,要拉开档次,消除平均主义。市教育局将针对普通高中特殊情况,研究完善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可在绩效工资范围内发放普通高中教师延时工作补助。

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与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育人才特点的职称评聘制度,进一步彰显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和向农村倾斜、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的评审导向,通过第三方评价师德师能、检查常态教学水平、专业发展水平考查、网络评审等方式,杜绝弄虚作假,引领教师扎扎实实提高自身素养。乡村教师评聘职称时不作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注重教书育人实绩和乡村学校任教年限。制定城镇、农村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标准,提高农村教师晋升空间。

健全高层次人才激励机制。制定科学的人才培育政策,通过典型引领、政策扶持、资金保障等多重手段,确保本地优秀教育资源留得住、用得好。建立徐州市名特优教师、校长专项补助制度,对名特优教师、校长等给予一定数额的经费补助。完善名优教师评选考核办法,促进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着力构建徐州教育人才高地。制定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政策,凡引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当年可不受单位编制、岗位职数限制;将教育人才引进纳入徐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资助计划”,对引进的教育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和薪酬补贴,给予项目资金资助。

设立普通高中绩效奖励专项资金

坚持把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新增教育经费向教育人才工作倾斜。把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按照不低于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核定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用于教师培训。设立普通高中绩效奖励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对教育教学成绩优异的地区、学校和教师给予奖励,其中 300万元用于对市直学校和单位的奖励、200万元用于对县(市)区的奖励,具体奖励方案由市教育部门制定。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定向捐助、免费培训等方式支持教师队伍建设。(甘晓妹 刘钰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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