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汽车频道 > 信息 > 正文

南京江宁交通事故致网约车乘客死亡 家人索赔144万

 2018年3月13日晚,谢某乘坐网约车,不料发生车祸身亡。家人悲痛之余将网约车平台和司机等7名被告告上法庭,索赔144万余元。7月26日上午,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淳化法庭公开审理了此案。

谢某是河南人,当晚他在某网约车平台打车。他乘坐的网约车行驶至江宁区望溪路路口。在车子右转弯过程中,与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货车侧翻,谢某受伤,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经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网约车司机卢某与货车司机金某各担50%责任。

据悉,这辆网约车在卢某妻子耿某的名下。事发后,谢某的妻子将卢某、耿某、货车司机、货车所属的某工程公司、保险公司、某网约车平台以及网约车运营商共7名被告告上法庭,共计索赔144万元。

据了解,根据《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网约车必须具备网约车经营许可证、网约车运输证、网约车驾驶员证等“三证”后方可上路,而谢某乘坐的网约车,并没有三证齐全,涉嫌非法营运。死者家属的代理律师认为,谢某是通过网约车平台叫的“快车”,就和该平台建立了运输合同关系,同时,平台涉嫌参与非法营运,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庭上,卢某认为他承担的50%责任,应由网约车平台承担。而网约车平台认为,他们和卢某并非雇佣关系,不应该承担责任。但该平台又称,平台建立初期,并没有要求司机三证齐全,后来出台了相关规定,当时正在逐步清理不合规车辆和人员。因注册司机信息量大,还没有清理到卢某。他们不存在侵权行为,请求驳回诉求。网约车平台运营商认为,他们与本案没关系,不应承担责任。

因案情复杂,此案并未当庭宣判。(邓雯婷)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管理员
扫描关注黄淮网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本文地址:http://www.86hh.com/auto/qiye/2018-07-27/427251.html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文章关键词:
关于我们(About Us) | 工作人员查询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加盟代理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Copyright © 2009 - 2019 黄淮网(WWW.86H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6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都大厦4层     联系电话:0516-85752568     客服QQ:541440872     投稿邮箱: ZGJSXZ@sina.com
黄淮网法律顾问:江苏淮海明镜律师事务所 田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