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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建立治理违法建设有奖举报机制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11-01

 原标题:发现身边有违法建设行为可举报

今后,在棚户区、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市民如发现身边有违法建设行为,可以通过市县区平台进行举报。经查证核实的,由投诉受理主管部门给予投诉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为了推进安徽“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全省将建立治理违法建设有奖投诉举报机制,充分依靠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治理违法建设工作。

据了解,“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包括治理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以及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及县区负责治理违法建设的主管部门均应建立投诉举报机制,设置有奖投诉举报平台,并向社会公开。

有奖投诉举报平台以举报电话为主,配合以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方便群众举报。各地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可以设立新的平台,也可以利用或整合现有的相关平台。投诉举报受理范围涉及对城镇规划区内并包括“三线三边” 违法建设的投诉举报,对违法建设单位和个人的投诉举报,包括相关信息、线索等内容。

受理投诉举报,可采用语音记录,接收书信、邮件、附加说明的照片或影像等其他形式的有效载体,记录的投诉举报事项应包括投诉举报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投诉举报时间和发现违法建设时间、详细地点和规模体量、建设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线索等内容。受理投诉举报信息的部门应及时处理投诉举报问题。不属本层级查处或本辖区范围内的,受理投诉举报的第一人应及时将投诉举报信息转交相应层级或辖区的受理部门处理,并做好转交记录。

按照规定,各地应于11月20日前建立治理违法建设有奖投诉举报平台,并向社会公布。对投诉举报人指认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并经查证核实的,由投诉受理主管部门给予投诉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为了保障好举报人的权益,在宣传报道和奖励投诉举报人员时,除本人同意外,不公开投诉举报人的姓名、单位。

(记者 吴奇)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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