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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医保“二次补助”可实时结算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5-08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实时补助结算系统上线
我市医保“二次补助”可实时结算
 
 
 
 
 


徐州日报讯(记者 吴悠)5月2日上午,市人社局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实时补助结算系统上线情况进行发布。

据介绍,我市自2012年度开始启动市区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对上年度发生的符合上述保险补助范围的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在下一年度给予补助(简称医保“二次补助”)。5年来,我市累计发放“二次补助”金额29654.34万元,享受待遇人数达48225人。

为了及时将“二次补助”发放到参保人员,缓解患者的家庭经济负担,市人社局积极调整完善“二次补助”的政策和信息系统开发工作,于2016年12月1日上线居民大病保险实时补助结算系统;2017年5月1日,市区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实时补助结算系统也上线运行,该系统运行后,医保“二次补助”实现了实时结算。

参保患者在一个统筹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总费用,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个人负担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一定数额的,由补充医疗保险给予再补助。

在出院结账时由计算机信息系统自动计算,给予实时补助,个人只要负担基本医疗保险、“二次补助”等各项医保补助之外的医疗费用,将会大大减轻重大疾病患者个人的医疗费用负担。

对于急诊、异地就医、转院和联网结算产生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保险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在结算报销时,直接结算支付给参保人员。

发布人:市人社局

■热点问答

一、为什么要改变补助模式,通过实时补助结算系统给予“二次补助”呢?

答:以往的医保“二次补助”是在第二年度,对于上一年度产生住院费用较高的参保人员给予第二次的补助,属于“后付制”。现在实时补助结算系统运行后,参保患者在出院结账时即可由计算机信息系统自动计算出“二次补助”数额,给予实时补助,属于“即付制”。

这种补助方式的好处是:通过在线实时补助,一方面可以减少患者出院结账时需要自付的金额,缓解患者的经济压力,最大可能地让老百姓看得起病;另一方面,避免过去在下个年度领取时需要办理申领手续带来的不便,更加便捷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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