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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医改:至少20%的专家号要留给基层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12-22

 江苏省卫计委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基层转诊预约服务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要求城市大医院要将一般专家、特殊专家各不低于20%的号源,留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签约家庭医生。此项新政,旨在提高城乡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依从度,从制度层面推进“分级诊疗”的实现。

据了解,开放预约的城市大型医疗机构专家门诊号源,分为一般专家号源和特殊专家号源,特殊专家原则上是指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或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根据新规,连线省预约平台的城市大医院(含二、三级医院)需将一般专家、特殊专家各不低于20%的号源投放至转诊预约通道。一般专家号源的转诊预约权限提供给开展签约服务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在省卫生计生委“全省家庭医生服务资源管理系统”注册的家庭医生为患者进行转诊预约。特殊专家号源的转诊预约权限主要提供给县(市、区)级医疗机构,由其确定的具有转诊预约资格的医师为患者进行转诊预约。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明确要求,转诊预约通道向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市、区)级医疗机构优先开放预约的周期为14天。原预约周期超过14天的医院,需按规定保留不少于20%的专家号源用于转诊预约通道;原预约周期低于14天的医院,应提前14天向转诊预约通道提供专家号源。对转诊预约通道在预约周期第8天剩余未用号源,在保持向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市、区)级医疗机构开放的同时,进一步向社会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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