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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广正堂医药等3家药店经营质量不合规被通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08-16

   齐鲁网济宁8月15日讯(记者 马洪斌) 近日,济宁市食药监局对高新区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品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跟踪(飞行)检查。经检查,济宁广正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博爱药店、济宁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高新区楠柏大药房、济宁华佗国药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高新区黄屯店存在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

  其中,济宁广正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博爱药店在此次检查中存在6项主要缺陷、3项一般缺陷。主要缺陷为企业负责人未能保证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未能有效履行职责;未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的中药饮片逐批进行验收;个别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陈列;个别药品与非药品混放陈列;未做拆零销售记录。一般缺陷为未对营业场所温度进行调控;拆零药品未集中存放;中药饮片有生虫现象。

  济宁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高新区楠柏大药房存在7项主要缺陷和5项一般缺陷。其中主要缺陷为企业负责人未能保证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未能有效履行职责;经营冷藏药品未配备专用冷藏设备;部分药品未按照剂型及用途和存储要求分类陈列;个别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陈列;个别药品与非药品混放陈列;非本企业在职人员在经营场所内从事药品销售相关活动。一般缺陷为未对营业场所温度进行调控;柜台内放置与销售无关的物品;未开启灭蝇灯;拆零药品未集中存放;营业场所未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

  济宁华佗国药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高新区黄屯店也存在5项主要缺陷和4项一般缺陷。其中主要缺陷为企业负责人未能保证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未能有效履行职责;个别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陈列;个别药品与非药品混放陈列;非本企业在职人员在经营场所内从事药品销售相关活动。一般缺陷表现为未对营业场所温度进行调控;柜台内放置与销售无关的物品;未开启灭蝇灯;拆零药品未集中存放。

  经审核,济宁广正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博爱药店、济宁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高新区楠柏大药房、济宁华佗国药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高新区黄屯店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依据《山东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十六条有关规定,市食药监局决定收回上述三家药店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责令限期一个月整改。根据规定要求,经营企业自《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被收回之日起,必须停止一切药品经营行为,并在整改完成后提出复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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