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健康频道 > 行业信息

芜湖: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保调整 个人缴费标准提高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08-03

 昨日,记者从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7年度的城镇居民医保8月起开始缴纳,在提高各级财政补助的同时,也适当提高了参保人员个人的缴费标准。

  具体来说,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专科学校、技校、特殊教育学校、全日制高等院校)、18周岁以下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非在校居民、非从业居民低档次缴费标准(个人缴费120元/年)均调整为150元/人/年,其他类别人员缴费标准不变。

  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重度残疾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的非在职学生等困难人群,个人缴费部分由各县区政府给予50%补助。其中,“三无”人员,统一按高档次缴费标准(个人缴费260元/年)参保,由县区政府给予全额补助。( 记者 程茜)

责任编辑:管理员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关于我们 | 工作人员查询

黄淮网(www.86hh.com)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250288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