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健康频道 > 行业信息

食药监总局:严禁医疗设备“带病”工作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11-19

人民网北京11月18日电 (记者林丽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严禁医疗设备“带病”工作。这是我国第一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针对使用环节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及其监督管理制定的规章,对提高我国医疗器械使用质量和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社会和谐稳定,但部分医院等使用单位采购医疗器械行为不规范,渠道不合法,索证索票等工作不严谨的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医院等使用单位忽视对医疗器械的维护,让医疗设备常“带病”工作,严重影响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使用环节的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制度进行了细化,进一步完善了医疗器械监管法规体系,更是对医疗器械实施全过程监管理念的具体体现。该办法将于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 人民日报 》( 2015年11月19日 15 版)

责任编辑:管理员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关于我们 | 工作人员查询

黄淮网(www.86hh.com)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250288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