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频道 > 教育信息

公办普通高中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跨市招生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  时间:2014-07-19

半岛都市报7月18日讯(记者 魏海洋 实习生 孙楚涵) 18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根据群众举报,部分公办高中未经批准异地招生、提前招生、抢拉生源、恶意竞争,严重干扰了我省基础教育正常招生秩序,违背了教育公平原则,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省教育厅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公办普通高中须严格在规定范围内招生,严禁以各种不正当手段招生。

  根据规定,各学校须在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范围内招生,严禁擅自扩大招生范围。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跨县(市、区)招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跨市招生。各学校不得以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奖励成绩排名靠前学生、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抢拉生源,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招生,不得以“重点班”“实验班”等名义招生。

责任编辑:管理员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关于我们 | 工作人员查询

黄淮网(www.86hh.com)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250288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