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6年起实行实名办税 全国尚属首次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12-11
明年1月1日起,办税人员在全省范围内的国税机关办理涉税事项时,都要实行实名办税,这在全国尚属首次。实名办税,就是所有的办税业务都要在征纳双方身份明确的情况下办理。实名办税人员包括办理涉税事项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和其他人员。办税人员2016年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或税务代理合同(协议)原件在国税机关实施信息采集。实名办理的涉税事项包括税务登记、发票使用、税收证明开具和网上办税4类常见业务。 (苏国穗 邵生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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